微观点

搭建好孩子的第一个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从2022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坊间不乏“中国父母进入依法带娃时代”的感叹。(1月5日新华网)

  @高佳涵:一部家庭教育促进法,涵盖家庭责任、国家支持和社会协同、法律责任等方面,明确了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列举了“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等9种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科学方法,有利于父母等监护人按图索骥,依法把娃带好。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家长要明确家庭的教育作用,规范自己的教育行为,对一切伤害孩子身心发展的行为说不,坚持教育引导为主,与学校教育相配合,提高教育效率,形成家庭、学校相衔接的持续一致的教育影响,更好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把快递送到家的服务“做到家”

  据国家邮政局网站消息,国家邮政局研究起草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到,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递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1月7日中国经济网)

  @史家翠:网上购物已成为很多人的购物方式,随网购订单量一同增长的,还有快递业务量。然而,快递行业蓬勃发展过程中,一些问题也日渐凸显。比如,快递送货上门服务似乎成为“奢侈品”,未经用户允许,快递员时常将快件放到服务点,甚至自行签收快件。《快递暂行条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快递企业或快递员,不能擅自替用户做决定,不能侵害用户权益,而应与用户做好沟通,将服务“做到家”。此次征求意见,体现了有关部门对快递行业乱象的关注,势必对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保护快递用户合法权益起到积极作用。


食品安全问题不容“自导自演”

  近日,北京女子王某将头发放进所点的奶茶里,向该奶茶品牌8家门店共投诉11次,每次索赔金额在1000元到1500元不等。用这种方式,王某共计“获赔”近2万元。目前,王某已被刑事拘留。(1月4日环球时报新媒体)

  @范德洲: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特别是对于促进服务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也要看到,个别消费者置他人权益于不顾,置道德与法律于不顾,打着“合法消费而受害”的旗号,肆意敲诈勒索,以满足个人私欲。这一点,在餐饮方面已经发生过多起。除上述事件之外,还有不少类似的新闻,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服务行业当引起重视,只有平时提升服务质量,强化法律意识,才能不给那些见利忘义者提供可乘之机。相关部门要积极关注,一旦接到相应案情,及时依法查处,真正保护消费者权益,有效遏制此类行径的再次发生。从消费者自身的角度出发,人人都应切记“伸手必被捉”的告诫,玩弄花招、妄图不劳而获,最终必然是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