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李铁林、王彩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诉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豫1628民初52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送达后后15日为上诉期限,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魏召会:本院受理原告孙金光诉你和张新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28民初52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送达后后15日为上诉期限,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张新新:本院受理原告孙金光诉你和魏召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28民初52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送达后后15日为上诉期限,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刘明:本院受理原告张晓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后顺延30日内为答辩和举证期限,并定于2022年3月11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杜礼祥:本院受理原告杨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1325民初346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

  

  赵加群:本院受理原告王正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1325民初2954号民事判决书(准予原告王正云与被告赵加群离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

  

  皇甫凡银、皇建需:本院受理原告李银灵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豫1627民初516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苏奇:本院受理原告李祥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03民初32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提出上诉,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湖南华玥乡墅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多强诉你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522民初55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王瑶、陈保安、钱东宁:本院受理原告安徽霍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付凯和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522民初73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孙晓婧:本院受理原告乔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40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河南万里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信阳市弘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诉你方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川汇区人民法院第六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邯郸市邯山区永顺汽车运输服务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中心支公司诉你方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25民初27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法院

  

  王俊、太康县夏华中学、田凯敬、王倩、尤霞、赵琳、河南商之睿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河南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本院已作出(2021)豫1681民初1127号民事裁定书,原告河南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服本裁定,向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葛金玲、河南华夏外国语小学、河南裕福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丁玉霞、姜振林、仝丹艳、陈霞、李北平:本院受理河南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本院已作出(2021)豫1681民初1128号民事裁定书,原告河南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服本裁定,向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太康鸿顺商贸有限公司、李为彬、金静、刘向雷、刘玉梅、太康县康优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刘振义、刘朝锋、王永贵、续建光:本院受理河南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本院已作出(2021)豫1681民初2896号民事裁定书,原告河南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服本裁定,向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河南诺茜商贸有限公司、河南裕福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霞、马慧:本院受理河南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本院已作出(2021)豫1681民初1123号民事裁定书,原告河南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服本裁定,向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河南亚比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张连生、河南商之睿商贸有限公司、河南裕福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俊:本院受理河南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本院已作出(2021)豫1681民初1126号民事裁定书,原告河南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服本裁定,向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河南裕福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霞:本院受理河南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本院已作出(2021)豫1681民初1122号民事裁定书,原告河南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服本裁定,向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太康县鸿顺商贸有限公司、河南裕福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霞、续建光:本院受理河南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本院已作出(2021)豫1681民初1124号民事裁定书,原告河南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服本裁定,向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郑州天赞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河南裕福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马慧、陈霞:本院受理河南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本院已作出(2021)豫1681民初1136号民事裁定书,原告河南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服本裁定,向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王民:本院受理原告袁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张财德:本院受理原告范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1325民初44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

  

  张财德:本院受理原告范怀俊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1325民初44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

  

  刘代国:本院受理原告程宗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并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7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双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

  

  王佳、安徽六石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睦曹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825民初367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23日上午10时在本院徐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法院

  

  李爱如:本院受理原告苗保强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27民初45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磁州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

  

  卢浩楠:本院受理原告常志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61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河北正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高迪诉你单位关于工资、双倍赔偿金等劳动争议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1)石藁劳人仲字第35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不服本裁决,可在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焦桂茹:本院受理原告吕海永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冀0229民初499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彩亭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苗明明:本院受理原告袁青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321民初61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