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部制修订三项部门规章改革完善机动车管理等机制
本报讯(记者汤瑜) 近日,公安部发布新制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3个部门规章,进一步改革完善机动车登记、驾驶人管理和交通违法记分制度,健全车辆和驾驶人安全准入机制,严密交通管理执法监督制度。
据介绍,《机动车登记规定》的修订主要围绕深化机动车登记制度改革,新推出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等便民措施,固化车辆检验“全国通检”、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检验标志电子化等改革措施。同时,严格“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登记,严格嫌疑车辆调查处置,从源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坚持全面从严治警,明确对民警辅警违规办理机动车登记、为不符合标准车辆上牌等问题严格责任追究。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修订围绕深化驾驶证管理改革,新推出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优化考试内容和项目等便利措施,固化已推出的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异地分科目考试、推行电子驾驶证等改革措施。同时,优化调整驾驶证申请、考试、监管等制度,进一步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条件,严格境外驾驶证换证程序和要求。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制订围绕优化记分管理制度,调整记分项目和分值,在保持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一些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登记规定》将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