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县两级法学会组织建设实现新跨越

以“有为”谋“有位”

佳木斯市县两级法学会组织建设实现新跨越


  开创“佳木斯法治论坛”“法治讲堂”“法治文艺作品征集评选”“走千企访万户法律服务”等活动品牌;组建法律服务团,为中小企业“送法上门”……近年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法学会积极加快推进组织建设,发挥自身职能,探索法治宣传、法学研究和法律服务新路径,以“有为”谋“有位”,取得显著成效。


  用政策文件“激活”两级法学会

  据佳木斯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邱志银介绍,佳木斯市法学会重新组建伊始仅有2个事业编制,没有专职工作人员,严重影响和制约该市法学会事业的顺利发展。

  近年来,佳木斯市始终把法学会工作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市委政法委的历任主要负责人将加强法学会的组织建设作为突破口。

  该市创新思路,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和黑龙江省法学会相关文件精神,先后制定出台《佳木斯市法学会改革方案》,及时提交佳木斯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审议;呈报《佳木斯市法学会关于增加编制、领导职数、核定内设机构的请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学会建设的责任分工方案》等。通过文件的出台,“激活”了佳木斯市的市、县两级法学会,使其在工作中焕发活力。

  2019年,佳木斯市法学会被确认为6个编制的参公事业单位,其中副处级1职、正副科长3职。

  为使文件精神落地见效,佳木斯市法学会还积极与市委编办沟通协调,及时促动其下发《关于各县(市)区设置法学会的通知》,使县(区)法学会在解决编制数额、领导职数和职级等关键问题上有了依据,同时,各县级法学会借势发力,确保各级法学会机构编制得到有效落实。


  多措并举破解基层“老大难”

  邱志银介绍,佳木斯市法学会在工作推进过程中,通过示范引领、因地制宜、普遍督办、重点突破等“组合拳”有效破解难题,取得明显成效。

  据介绍,佳木斯市法学会将已有机构编制的桦川县、抚远市法学会,作为可复制、可借鉴的县级法学会建设模本,加以展示和推广,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同时,督导桦南县在已有5个编制基础上,设置一名副科级专职副会长;督导汤原县将原来的“法治宣传培训中心”更改为群团组织的“法学会”;督导东风区从1个编制增加到3个。

  “市、县两级法学会加强联动,密切配合,确保了县级法学会机构编制全部划拨到位,使制约全市法学会事业顺利发展的‘瓶颈’问题从根本上得到彻底解决。”邱志银表示。

  今年9月17日,佳木斯市委编办给各县(市)区下发通知后,三个多月时间里,7个县(市)区发文明确了本地的机构编制,加上原有的3个县已有专项编制,佳木斯市10个县(市)区党委编委均发文明确了法学会机构编制事项,列入群团机关管理,共核定事业编制39名,其中正副科级领导职数11职。


  勇于担当让法律服务“圈粉”

  在落实组织建设的过程中,佳木斯市法学会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体现法学会的作为与担当。

  在繁荣法学研究方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黑龙江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关于佳木斯疫情风险防控管理的调研报告》《关于对离异家庭履行未成年人监护职责实行监督的工作办法》等一大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或贴近基层、贴近实际的研究成果,得到转化应用。

  在开展法治宣传方面,佳木斯法学会着重推进“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创新“3个10”工作载体,即举办10场法治宣传文艺演出、开办10期“法治讲堂”专题讲座、评选10部优秀法治宣传短视频,使工作更加系统、务实、深入。

  同时,佳木斯市还举办了法治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组织专门力量创作排练法治文艺节目,在法治文艺巡回演出中进行展演,借助文化力量推动法治宣传。

  在推进法律服务方面,牵头在佳木斯市法学会会员中遴选出24名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法律工作者,组建法律服务团,开展走进企业送法上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调解涉法纠纷活动,进一步助力营商环境建设,深度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正是由于法学会担当尽责的‘有为’,才获得了广泛认可的‘有位’。目前,佳木斯市法学会活动经费也已纳入市财政预算。”邱志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