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学科建设的思考

  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在今年12月3日至4日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深刻认识做好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重要性,必须建立健全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必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必须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必须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必须坚持把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必须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必须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之一。要全面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宗教活动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开展,不得损害公民身体健康,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干涉教育、司法、行政职能和社会生活。这对法科类院校提出了政治要求,也给法学教育研究提供了机遇,法科类院校应结合自身专业特色,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首先要抓好中央决策部署的学习宣讲。推动本次会议精神成为高校全方位教育的思政内容之一,让广大师生全面了解新时代党的宗教理论和政策,特别是党政干部和学生工作部门的同志要深刻理解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其次,要建立健全高校宗教工作机制,各级党委要明确主体责任,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共同维护高校宗教工作的良好局面。

  立足法学特色,规划宗教法治学科建设。全面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建设,需要法科类院校有所担当和作为,要打破传统学科藩篱之势,积极促使开放多元学科体系的构建。宗教事务法治化管理需要专业法律人才,这就需要法科类院校适当调整传统学科体系,在法学特色鲜明的基础上,坚持多学科协调发展。要培养一支思想政治坚定、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法学观、学风优良、知识结构交叉、善于创新的宗教学研究队伍。学科建设尚不成熟的院校可以适当调整法学学科培养方案,在1+10+X课程体系框架下,增加有关宗教法治的支撑课程,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为指导,努力培养一批具有复合知识的法律人才。法学院校在人才引进、梯队建设、经费预算、项目培育等方面要有倾斜和扶持措施,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学与法学学科建设,拓展学科发展空间,为党的宗教工作法治建设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实质性工作。

  充分发挥高校科研优势,加强宗教法律问题理论研究。高校学术研究工作者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国家需求、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统一起来。主动聚焦宗教中国化的途径和方式、主动聚焦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和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建设之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需求,从法学思维和法学方法对宗教现实问题进行融合性创新性研究,为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提供法治保障,进一步丰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宗教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

  注重社会服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宗教事务涉及的法律关系较复杂,需要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政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引导宗教界人士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正确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不允许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教。这需要法学专业人士自觉提高社会服务意识和责任,认真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培养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