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射阳县法学会探索党建与业务融合新模式
把党建工作融入法学会工作全过程
如何加强基层法学会党的建设工作?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法学会给出了一个符合当地特点的答案。今年以来,射阳县把党建工作融入法学会运行和发展全过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形成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的新模式。
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
完善制度和阵地建设
射阳县法学会对全县法学会党员会员进行“大摸底”,建立起党员会员基本情况名册,在此基础上,县法学会党支部成员全部挂钩联系县法学会研究会和镇区会员联络组,明确职责,开展指导检查。
同时,该县法学会推动镇区会员联络组党组织建立党员会员服务联系点,指导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并通过建立每月服务报到制度,对党员会员进村居(社区)服务报到工作进行统计和跟踪,及时了解党员会员参加活动情况。
射阳县法学会副会长李根表示,自2020年起,盐城市法学会工作被纳入市委政法委工作考核内容,党员会员进村居(社区)服务报到工作的统计和跟踪结果将体现在年底考核中,以提高党员会员的工作积极性。
在考核方面,射阳县法学会还建立起与镇区和各相关单位党委(党组)联动管理机制,每年对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述职评议考核,严格落实党组织负责人政治引领主体责任。
此外,该县法学会进一步健全重大活动、重要事项申报审定制度,强化对法学理论研究活动主题、研究成果、讲座内容等政治把关。
在建强阵地方面,射阳县法学会持续推动各所属研究会成立临时党支部、各镇区联络组成立党支部、村居(社区)设立党建联系点,实现县镇村三级法学会工作党组织全覆盖。规范党建阵地建设,按照有活动场所、有醒目标识、有两旗一誓词、有学习资料、有工作制度“五有”要求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党建活动室,办公用房紧张的镇区(部门),党建活动室与会员之家合用,统一活动场所标识、制度。
发挥党员作用
面向群众提供精准服务
在射阳县海河镇烈士村,镇法律服务所“钱军调解工作室”就设在村部。这家调解室的主心骨钱军可以说是“老调解人”了,在过去41年的调解生涯里,他的调解成功率高达96%。
钱军的另一个身份是射阳县法学会党员会员。从今年开始,将有越来越多像钱军一样的县法学会党员会员加入调解队伍中,成为调解工作“红色新驿站”的一员,为群众提供菜单式、精准化服务。
李根介绍,射阳县法学会与县司法局联动,选取了一批具有较高调解技能、较强专业知识、较大工作热情及奉献精神的律师党员会员,每周抽出至少2天时间,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驻点办公,参与矛盾调解。“由党员担任调解员,更有说服力,更能获得当事人的信任。为此,我们专门要求党员律师会员在调解前亮明党员身份。”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群众日常生活的矛盾调解,射阳县法学会还推动党员律师会员在一般民事案件代理活动中开展庭前调解工作。“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任务。”李根说,庭前调解对于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和人民法院司法资源起着重要作用,这一机制充分利用县法学会人才资源,对于推动民事案件繁简分流也发挥着积极作用。
此外,射阳县镇村法律服务阵地通过在各法律服务窗口设立党员示范岗,发挥党员会员的带头引领作用,实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同时,还推动党员会员参与镇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全体会员下沉到基层一线,定期上门开展村民法律咨询、村规民约完善、合同起草审查、走访等具体工作,并针对每个村(社区)的不同需求,如拆迁征地、土地权属、婚姻继承等问题,为群众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居中调解和预防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