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印发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指出,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在市场监管事业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作用。
《纲要》明确了法治市场监管建设(2021-2025年)的总体目标,即到2025年,职责明确、依法履职、智能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日益健全,市场监管法律制度更加完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更加高效,市场监管法治监督更加强化,市场监管法治保障更加有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推进机制更加顺畅,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贡献市场监管力量和智慧。
《纲要》立足市场监管部门实际,全面落实“一规划两纲要”的各项重大举措,包括总体要求、健全完善法律规范体系、健全完善法治实施体系、健全完善法治监督体系、健全完善法治保障体系、加强党的领导共六个部分28项内容。
《纲要》明确,必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市场监管法律规范体系,并从加强市场监管立法、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全面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
《纲要》强调,必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形成全覆盖、零容忍、更透明、重实效、保安全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