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李发勇:本院受理原告陈怀琴诉你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628民初305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毛坪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彝良县人民法院


  贵州云海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正安县工业园区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324民初38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安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


  河北宁枭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刘星星、刘泽星:本院受理原告李静与你方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125民初16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口头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行唐县人民法院


  穆春朝:本院受理张永来诉你方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冀0981民初19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交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泊头市人民法院


  穆春朝:本院受理刘建力与你方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冀0981民初19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交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泊头市人民法院


  穆春朝:本院受理董严辉与你方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冀0981民初19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交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泊头市人民法院


  黎相勇:本院受理原告郭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黔0123民初2768号民事判决书,请于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


  张永祥:本院受理原告罗中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黔0123民初2598号民事判决书,请于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


  董铭洋:本院受理原告石军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984民初33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法院


  张坤:本院受理原告马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984民初30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法院


  陈坤:本院受理原告刘青财诉你与陈礼银、方仕军等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法官承诺书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毛坪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为送达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毛坪人民法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彝良县人民法院


  孙从鱼:本院受理原告杜广词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321民初5538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王海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苏0321民初54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黄达吾:本院受理原告马五米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2926民初15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马学梅:本院受理原告马木洒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2926民初18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赵殿峰:本院受理原告鉴子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25民初27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法院


  周口棉纺织印染厂:本院受理原告徐秀梅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2021)豫1602民初71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南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何会娟:本院受理原告吴法现诉你及何景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2021)豫1621民初31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


  邯鄲超安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建霞诉你方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33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贾恒:本院受理原告宋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20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邯郸市岑远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市华通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组成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杨光辉:本院受理原告姚雷浩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28民初6438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杨光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给原告姚雷浩预交的股金款64000元;案件受理费700元由被告杨光辉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送达后后15日为上诉期限,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马宝旗、河南省新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周口富邦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南现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你们为第三人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周口市敏达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美易达建材有限公司、李敏、王加斌、李萍、孙继广:本院受理河南省中小企业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本院已作出(2021)豫1602民撤9号民事判决书,原告河南省中小企业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不服本判决,向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邯郸市鑫尚都企业策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市永安图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诉你们合伙企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403民初39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原告邯郸市永安图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不服本院(2020)冀0403民初3914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李小琴:本院受理原告王玉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应诉,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届满后的次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


  王书红、王怀忠、大名县恒轩养殖有限公司、王胜强: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名县支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日内。并定手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法院


  何毅、西充县交通运输局:本院受理原告何礼进诉你们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作出(2021)川1325民初2184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