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等11省(市)考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主观题考试将于12月19日举行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根据司法部工作部署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北京、天津、河北、辽宁、河南、重庆、四川、甘肃、青海考区及江苏常州和江西上饶、九江考区的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将于2021年12月19日举行。其中,北京市司法局提醒北京考区应试人员,主观题考点需重新选择。
据了解,北京考区因考点发生变化,需应试人员重新选择考点组。在北京考区选择计算机化考试的应试人员请于12月13日10时至16时,登录司法部网站进入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道,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及报名登录密码,进入系统选择考点组。应试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次考点组,选择后无法查阅和更改选择结果。考点组显示“已满”后无法进行选择,具体考点考场以准考证显示为准,逾期未选者,由系统随机分配。选择纸笔答题的应试人员不用选择考点组,具体考点考场以准考证显示为准。如因疫情或其他突发事件,需对已选择考点组的应试人员进行跨组调整的,将不再另行安排应试人员再次选择考点组,由北京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安排,请广大应试人员理解和支持。
此外,参加北京考区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2月15日至12月18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应试人员,可在12月16日工作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北京市司法局(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西门)办理。
北京等考区应试人员应登录司法部官网或中国普法网、中国法律服务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在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每日健康打卡”模块,完成考前14天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及健康信息填报。打印准考证前,需签署健康承诺书。
应试人员要及时关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有关通知,遵守考区所在地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主观题考试成绩发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其他事宜,司法部将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