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石嘴山市检察院印发派驻检察室实施意见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 □张丹)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完善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配合、制约、监督机制,规范公安机关执法司法及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提高诉讼效率、提高司法公信力,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近日,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在石嘴山市公安局设立派驻检察室的实施意见(试行)》。

  该意见结合石嘴山市工作实际,明确规定了派驻检察室的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范围、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并就派驻公安检察室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内容及流程提出要求,为派驻公安检察室依法履行刑事监督职责、精准有力监督提供了更加细化有力的制度保障。

  下一步,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派驻公安检察室将严格遵循“参与不干预、引导不主导、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的原则,依法开展常态化监督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情况实行监督指导,同时强化沟通协调,在配合中落实监督,在监督中强化配合,实行同步监督,实现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