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乐亭法院:用好法律“护身符” 向家庭暴力说“不”
本报讯(记者张君 通讯员齐晓瑜) 河北省乐亭县人民法院充分用好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受害人量身订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的“护身符”。
在高发、多样的离婚案件中,难以承受的家庭暴力已成为女性主动提出离婚的主要动因。一些女性鼓起勇气到法院离婚后又难免受到对方纠缠报复,原本“揪心事”雪上加霜。近日,乐亭县法院闫各庄法庭发出2021年第二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王某与被申请人张某离婚后,张某以帮助办理王某父亲丧事、陪伴照顾为由多次到王某家中强行停留、骚扰,甚至殴打王某。王某多次报警处理,民警到达现场后,张某承诺绝不再犯,但在民警走后张某依然我行我素,给王某造成极大的人身、精神伤害,王某遂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乐亭县法院闫各庄法庭收到申请后,进行认真审查,根据王某提交的村民委员会证明、照片打印件、报警记录等证据,证明王某在婚后曾遭受来自张某的暴力行为,其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遂依照相关规定作出裁定,禁止张某对王某实施暴力;禁止张某骚扰、跟踪王某及其相关近亲属。在人身安全保护令生效后,承办法官向张某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并向其释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性质,以及违反保护令可能承担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今年以来,乐亭法院把依法运用人身保护强制措施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行动,不断深化家事案件审判改革,积极破解家庭暴力难题,保护家暴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有力保障婚姻案件诉讼程序正常进行。截至目前,乐亭法院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4份,通过法官回访,均得到申请人赞许,收到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