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西青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案

  本报讯(记者李晓玲) 近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件。2021年2月,李某在QQ好友张某处得知,可以通过某种渠道非法进入“某信息系统”。李某想登录平台“看一看”,满足其好奇心,以50元的价格通过张某提供的非法链接侵入该平台,并查询了其本人及他人的个人信息。2021年4月,李某在其出租屋内被抓获。

  经审理,西青法院认定,涉案平台服务于国家事务,其计算机信息系统属于“国家事务计算机信息系统”。李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侵入国家事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