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
为走好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之路贡献中国智慧
——专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已成为国际交流对话的重要内容。《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显示,中国坚定支持生物多样性多边治理体系,切实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他相关环境条约义务,积极承担与发展水平相称的国际责任,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不断深化生物多样性领域交流合作,携手应对全球生物多样性挑战,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好愿景发挥更大作用。
10月11日至15日,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阶段会议在云南昆明召开。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表示,此次会议的召开,将为未来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目标和措施确立一个基本框架和规划。会议召开地点选在中国云南,一方面因为中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另一方面也是对中国多年来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做出的努力、取得的成就的认可。
白皮书指出,面对生物多样性丧失的全球性挑战,各国是同舟共济的命运共同体。中国坚定践行多边主义,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合作,广泛协商、凝聚共识,为推进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贡献中国智慧,与国际社会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履约角色多次转变
白皮书提到,中国积极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议定书,促进相关公约协同增效,展现大国担当,在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治理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1992年以来,中国坚定支持生物多样性多边治理体系,采取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切实履行公约义务。作为公约及其议定书的缔约方,按时高质量提交国家报告,2019年7月提交了《中国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六次国家报告》,同年10月提交了《中国履行〈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第四次国家报告》。2019年以来,中国成为《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议定书核心预算的最大捐助国,有力支持了《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运作和执行。近年来,中国持续加大对全球环境基金捐资力度,已成为全球环境基金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捐资国,有力支持了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
“中国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缔约国,已经经历了‘追随者—重要参与者—积极贡献者’的履约角色转变。”秦天宝说,中国在2012年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这标志着中国对生物多样性保护进入了新的历史起点。2018年3月,“生态文明”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国家根本大法的支撑。
2015年,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积极参与全球治理,承担并履行好同发展中大国相适应的国际责任”。
白皮书称,中国为推动实现2020年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和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作出积极贡献。自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以来,中国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和体制机制、加强就地和迁地保护、推动公众参与、深化国际合作等政策措施,有力推动改善了生态环境。其中,设立陆地自然保护区、恢复和保障重要生态系统服务、增加生态系统的复原力和碳储量等3项目标超额完成,生物多样性主流化、可持续管理农林渔业、可持续生产和消费等13项目标取得良好进展。
“在全球环境治理过程中,中国政府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树立了‘言既出,行必果’的形象。”秦天宝表示。
提供中国特色“法治方案”
在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上,中国也在法治层面上积极贡献着中国智慧。秦天宝表示,中国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一套有中国特色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治方案”。
首先,在法律理念方面,中国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事实上是用更为先进的、更符合中国特色的,甚至对各国有启发意义的思想,来引领生物多样性的法律保护。
其次,从中国法律和相关政策的关系上来看,二者相互扶持,相互配合。秦天宝介绍,中国很早就出台了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等纲领性、战略性、规划性文件,以此来指引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特别是生物多样性的法律保护。而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也是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一大特色,除综合性立法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外,生物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草原法、森林法等相关法律,都强调对生物多样性的体系化保护,这说明中国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法律体系已较为完善。
此外,中国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司法保障在国际上也较为先进。“中国建立公益诉讼制度,设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法庭,实现了机构的专门化、人员的专门化,甚至审判规则的专门化,这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提供了非常好的体制机制和规则保障。”秦天宝说。
促进国际交流合作协同增效
白皮书提到,中国坚持多边主义,注重广泛开展合作交流,凝聚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治理合力。借助“一带一路”“南南合作”等多边合作机制,为发展中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支持,努力构建地球生命共同体。
中国建立了“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多边合作机制,将生态文明领域合作作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重点内容,采取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金融等系列举措,为沿线国家提供资金、技术、能力建设等方面支持,帮助他们加速绿色低碳转型,持续造福沿线各国人民。此外,深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南南合作”,在“南南合作”框架下积极为发展中国家保护生物多样性提供支持,全球80多个国家受益。
同时,中国广泛开展双多边合作,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不断深化生物多样性领域对外合作;积极参加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峰会、领导人气候峰会等国际会议及活动,为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可持续发展注入动力;组织召开“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展望: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部长级在线圆桌会,共商2020年后生物多样性全球治理。中法两国共同发布《中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气候变化北京倡议》。中国与俄罗斯、日本等国家展开候鸟保护的长期合作;与俄罗斯、蒙古、老挝、越南等国家合作,建立跨境自然保护地和生态廊道。中国还与德国、英国、南非等分别建立双边合作机制,就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气候变化和生物安全等领域开展广泛的合作与交流,与日本、韩国建立中日韩三国生物多样性政策对话机制。
中国积极促进生物多样性相关公约协同增效。白皮书提到,中国支持协同推动《生物多样性公约》与其他国际公约共同发挥作用,持续推进《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联合国森林文书》等进程,与相关国际机构合作建立国际荒漠化防治知识管理中心,与新西兰共同牵头组织“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领域工作,并将其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丧失的协同解决方案。2020年9月,中国宣布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为全球应对和减缓气候变化作出中国贡献。
秦天宝认为,在未来增进国际交流与合作上,中国在“一带一路”“南南合作”等多边合作机制上,以及促进生物多样性相关公约协同增效上已经卓有成效,未来可以进一步加大力度。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环境治理上的不同诉求都有更深的理解,可以起到更大的沟通协调作用。
“无论是生物多样性保护、气候变化治理,还是更广义的环境治理,我们相信,未来中国会为世界作出更大贡献。”秦天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