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黄山市屯溪区法学会创新法治宣传方式
将法治融入群众日常生活
开设广播栏目,通过电台广播定期宣传重点法律法规及各单位部门重点工作;组建法治文艺宣传队,开展法治文艺汇演,丰富居民“夜生活”;在夜间群众休闲纳凉之际,组织普法志愿者发放法治宣传材料,开展法律咨询……近年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法学会联合黄山市屯溪区司法局等部门,多措并举,不断丰富居民法治“夜生活”。
法治“电波”送“法”进万家
10月17日19:02,每周一期的《法治之窗》如约而至。
这期节目播出的是《黄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内容节选。在这期时长约5分钟的节目中,主持人重点播报《黄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驾驶人相关的禁止性条款及处罚措施等内容。
2019年4月,黄山市屯溪区法学会、区司法局与黄山新闻综合广播电台联合制作《法治之窗》栏目,通过电台广播定期把法律知识传送到千家万户,使居民不出家门就可以学到法律知识。
“通过广播方式普法,受众更广泛,白天上班的年轻人也可以有效收听广播。利用夜间时间普法宣传,可以极大提升社会普法的宣传面和普法实效。”黄山市屯溪区司法局普法和依法治理股股长胡匡鹇说。
据了解,《法治之窗》每周一期,每期时长约5分钟左右,播报内容主要由各镇街、屯溪区直单位提供素材。节目创办两年多以来,已经播出134期,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20余部法律法规的重点条款解读。
今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后,《法治之窗》还专门开设“每周‘典’播”专栏,集中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特色亮点和重要条款内容,为全区营造民法典学习宣传氛围。翻开节目单,其中一期为介绍民法典新增加的成年人意定监护条款,节目内容围绕意定监护成立的形式要件、主体要件、生效要件并结合具体事例,进行详细介绍。
此外,《法治之窗》每期播出的内容还包括各单位的工作动态,宣传日、宣传周和其他特色法治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以及通过以案释法形式开展的普法宣传。
近期,《法治之窗》播出的由屯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供的以案释法内容,即是以身边发生的实例为案例,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这起案例发生于去年5月,屯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接到举报:某美容店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且相关从业人员未获得健康合格证明。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后,形成“现场笔录”,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该店立即整改,并在随后按照法定程序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胡匡鹇说,目前,各单位上报的素材主要为重点法律法规节选以及通过以案释法方式开展的普法宣传内容。“节选的法律法规一般是大家不太关注但非常重要的法律知识。这类节目通过以案释法方式开展,既可以增加大家的收听兴趣,还能更直观更全面地普及法律知识。”
“栏目将‘媒体公益普法’制度与‘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结合,不仅丰富了法治宣传方式和内容,也进一步促进了各单位积极参与普法工作的热情,深受群众欢迎。”胡匡鹇说。
法治文艺“普法”润无声
近年来,黄山市屯溪区法治文艺宣传队的文艺演出也进一步丰富了居民的“夜生活”。
今年6月11日晚上7点,一场以“粽香端午邻里来 献礼建党百周年”为主题的文艺汇演在屯溪区阳湖镇柏山社区举行。随着舞蹈《军鼓舞》,活动徐徐拉开序幕。屯溪区法治文艺宣传队通过自编自演自导方式,现场表演了歌曲、舞蹈、黄梅戏、京剧、大合唱等10余个节目。
胡匡鹇介绍,屯溪区法治文艺宣传队2014年成立,共有队员20余名,主要由时间充裕、热心普法工作、爱好文艺演出的退休中老年人组成。该文艺宣传队结合“送戏下乡”“网络春晚”等平台,通过自编自导自演法治文艺小品、法治快板等居民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节目,开展法治文艺进社区、进农村、进景区景点等法治文艺汇演,吸引市民观看参与。
今年58岁的朱建萍是屯溪区阳湖镇柏山社区居民,也是法治文艺宣传队的队员。2013年退休后,热爱公益的朱建萍发挥余热,主动加入法治文艺宣传队,通过歌舞、说唱等形式宣传、普及法律知识。
朱建萍介绍,近年来,屯溪区法治文艺宣传队常将生活中常见的案件编排到法治文艺小品中。比如,他们以老人陷入电信诈骗被骗“养老钱”为主题编排的法治文艺小品《吸引》,不但让更多人增加电信诈骗防范意识,还让更多人知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柏山社区党委书记叶宏义介绍,该法治文艺宣传队除结合传统时令节日及重大时事开展相关主题演出外,还会结合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编排节目。今年,围绕民法典中关于高空抛物等与社会热点有关的内容,开展了诸多演出活动。
“将普法宣传与民俗文艺演出相结合,发挥文艺演出活泼新颖、喜闻乐见、润物无声的作用,使居民在享受‘文化大餐’的同时,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常识。”叶宏义说,目前,该法治文艺宣传队正在编排与高空抛物主题相关的文艺小品,预计将在今年的网络春晚中公开演出。
法治宣传释“法”重实效
将普法宣传志愿者活动融入居民的“夜生活”,也是屯溪区法治宣传的亮点之一。
胡匡鹇介绍,近年来,黄山市屯溪区组建了一支由司法行政人员、律师、区直各单位普法志愿者组成的“昱城公益普法志愿队”,每周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活动,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另外,今年以来,黄山市法学会、黄山市屯溪区司法局等十部门联合开展“民法典进万家,解纷争促和谐”专项行动,以“送法下乡助春耕”“青少年法治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为主题,形成了“周周有活动、月月有主题、村村(社区)有主场”的法治宣传常态机制。
为进一步增强普法宣传范围和宣传效果,屯溪区组织普法志愿者在夜间群众休闲娱乐之际,开展普法宣传,向群众发放法治宣传材料,解答法律咨询。
今年7月6日晚上7点左右,屯溪区司法局阳湖司法所在屯溪区南滨江法治文化公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治宣传活动。活动中,普法志愿者通过发放宣传单、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深入讲解和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
“我们白天或者在村(社区)摆放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或者到村民家中、田间地头发放宣传资料。但对年轻人或者中年人而言,他们白天上班,晚上时间相对比较充裕。因此,我们想到晚上开展普法宣传,可以扩大宣传覆盖面。”胡匡鹇说。
“做普法志愿者期间,解答最多的是与城市管理相关的问题,比如店家的门头广告设置规范问题、商家空调外机悬挂标准问题等。”黄山市屯溪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普法志愿者张静说。
“夜间普法有许多好处。许多人结束一天的工作,吃完晚饭会出去散散步。在这个过程中向市民传递生活中的法律知识,他们许多人愿意停下脚步,甚至与我们探讨几句。”张静说。
“夜间普法效果比白天好一些,夜间活动人多,参与人数也较多。如果遇到有人咨询法律问题,我们也会随时解答。”屯溪区司法局阳湖司法所副所长常坤利说。
今年4月,常坤利在屯溪区阳湖镇一个安置小区开展夜间法治宣传时,就遇到小区居民向他们咨询法律问题:三年前,该区阳湖镇居民方女士购买了位于该镇百鸟亭安置小区的房屋,今年该小区需要集中办理房产证时,原房主以当初房屋售价较低为由,不愿意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常坤利介绍,方女士遇到的问题并非个例,该小区20余户居民均遇到了同样的难题,且在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调解下,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常坤利建议,方女士等人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为他们免费代写诉状。
常坤利说,今年4月至今,他已经为该小区26名居民代写了诉状,其中已经有24人成功办理房产证,另有两人的案件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