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游检察院建议督促加强养老机构监管

  本报讯(通讯员汪璆 严晨) “看看这里整改得怎么样了?”10月12日,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郑婧带队到该县某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机构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

  今年6月,龙游县人民检察院收到一份“某养老机构没有任何证件”举报材料后,安排郑婧带队前往调查。调查发现,该养老机构由一对夫妻将自家两间房改建而成,里面安置老人14名,且已经营了9年。相关部门介绍,因食品、消防等各类安全不达标问题,该养老机构一直未办理相关营业执照。

  郑婧及团队调查发现,这家养老机构除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外,场所无视频监控设施,周边无安全保障措施,认为这可能不是个案。龙游县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乡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管。

  龙游县随即开展养老机构专项监督行动,对全县15个乡镇(街道)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有4家需整改的养老机构,涉及60余名老人。这4家不规范养老机构的共同点为“帮忙性质”“隔壁邻居”“收费低”等,照料老人平均年龄79周岁,大多为重病或卧病在床。

  鉴于上述实际情况,相关职能部门在对上述4家养老机构完成整改的同时,与辖区所有乡镇(街道)建立日常巡查机制,通过网格化管理模式,对无证经营养老机构进行常态化监管。

  案件办理过程中,龙游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发现有的乡镇建有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内设有休息室、康复扶助室、学习培训室、图书阅览室、心理辅导室等功能区,工作人员每天为村里老人提供堂食或配送服务,遂与民政部门会商拟将该模式在全县乡镇(街道)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