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检察院全面强化法律监督
本报讯(记者邵春雷 □景科)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检察院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全面强化法律监督,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扎实开展政治教育、党史学习教育、警示教育和英模教育,通过“一把手”讲党课、专题讲座、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方式,做到学习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充分发挥身边英模人物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氛围。比如,组织该院检察官周华雷作了题为“青春不负芳华路”的典型事迹报告会等。同时,坚持刀刃向内,全面自查自纠。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通过开展队伍建设巡查、线索核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重点案件评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和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发放致干警家属的一封信,制发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等活动,持续推进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建章立制,对发现的涉6+N类顽瘴痼疾问题36件中涉及的16人进行处理,建章立制,制定了《关于检察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长清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规范化实施方案》《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意见》等。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梳理确定“助力乡村振兴、巩固精准脱贫成果”“保护母亲河行动”“常态化司法救助”“法治护航青少年成长”等37项任务清单,并逐一明确具体举措、工作成效、完成时间。
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建设平安长清、法治长清、幸福长清。办理的山东省首起“套路搬”案件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今年上半年,扎实开展法治营商环境优化攻坚行动,共受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案件4件6人,起诉4件9人,对3起涉民营企业案件依法作不起诉决定;积极参与“断卡”行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李某某等5人冒充教师电信诈骗案中,挽回损失近8万元。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对3名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完善与监委主动对接、常态化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做好提前介入、采取强制措施和审查起诉等工作,已追缴受贿房产孳息70余万元,将涉案的购物卡和家具等变现为人民币20余万元;扎实开展监督纠正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财产刑执行违法、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违法行动活动,提出检察建议5件;开展减假暂(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法律监督专项活动,检查减刑案件2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33件;深入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和“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工作,共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3件;摸排非法占地建设建筑物非诉执行案件线索,发出检察建议6件,督促相关部门罚款68085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