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电动车火灾肇事方具有警示意义

  9月20日3时21分,北京市通州区玉桥街道某小区发生一起火灾,起火建筑共5层,高18米。其中4层、5层为复式结构。3层起火后迅速蔓延至4层阳台,并蹿至客厅及5层卧室,造成5人死亡。经消防部门初步调查,火灾系某租户将电动车锂电池带入户内充电,充电过程中电池发生爆炸起火,具体原因仍在调查中。目前,电动车火灾肇事方已被通州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工作中。(9月22日《新京报》)

  网络曝光的该事件视频和图片无疑让人揪心、忧心和恐惧,也让经历过“电动车上楼充电”的人们心有余悸。此次,警方对肇事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意味着其很大程度上将承担刑事责任。这无疑能够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但长远来看,消除类似隐患还需要综合施策,多策并举。

  随着高层住宅的增多以及电动车的普及,电动车上楼充电现象越来越普遍。究其原因,主要是很多人规则意识、安全意识淡薄,为了防盗或者充电方便,通过电梯将电动车或蓄电池搬到室内。与此同时,电动车自燃现象时有发生。天津消防部门曾科普过,电动车在线路破损、擅自改装、超出使用年限、线路短路情形下很容易发生自燃。电动车一旦自燃的话,起火速度极快,100秒内火焰温度可高达近1000℃。可见,电动车蓄电池自燃的威力极大,伤害性极强,且让人猝不及防。如果是在开阔地带的电动车自燃的话,人们尚可及时扑救,或者迅速逃生。而像楼道、电梯、室内等密闭空间内的电动车自燃,在场的人恐怕很难逃离。而且在“烟囱效应”下,火势或有毒烟雾很可能快速蔓延至整个楼道或楼层,酿成更大事故。在此次北京市通州区的事故中,3层租户充电起火后导致4层、5层被殃及就是例证。

  “电动车上楼进屋”的危害性不可谓不大,大多数小区都会向居民宣传类似常识,劝阻类似行为。但遗憾的是,还是有很多人漠视规则,无视安全,或者心存侥幸。这显然不利于维护小区内的安全,让他人处于不确定的风险之中。对于类似事件,行为人显然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面临刑事责任。如肇事人很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失火罪或者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

  此次,警方对肇事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将在很大程度上警示那些依然怀有侥幸心理的人们,如果一意孤行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话,必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制裁。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安全生产领域的隐患,事前预防意义远远大于事后救灾和惩戒。早在2018年,国务院安委会就表示要下功夫解决电动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等问题。此次事件更是为治理电动车上楼充电敲响了警钟。要严格规范电动车和蓄电池生产、维修、改装行业,避免不合格电动车和蓄电池流向市场。强化小区安防措施,设置足量且收费适当的充电设备,减少居民因防盗或减少成本而让电动车“进楼入户”现象。强化宣传引导,营造电动车不得“进楼入户”的舆论氛围,或者引导居民之间实现互相监督制约。对不听劝阻,强行将电动车“进楼入户”者施以处罚,具体可由物业公布“不文明名单”,或者由城管部门或消防部门予以处罚。要利用技术手段限制电动车“进楼入户”。如有的地方在电梯内安装一排“长条凳”,以阻碍电动车进入;或者安装智能电动车阻梯系统,一旦有电动车或蓄电池进入电梯就发出警报且无法关门,进而让这一问题得以有效解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