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隐性消费露出原形
近日,有媒体报道了餐饮行业司空见惯的隐性消费事项,引发广大群众关注。隐性消费大多发生在餐饮等服务行业,主要是指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并未主动购买某种商品或服务,或者未将商家眼中的某种商品或服务理解为可以单独收费的合理消费选项,却因为商家未提前明示、充分说明相关收费信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了某种意想不到的消费行为,或被商家强制收取了某种费用。(9月27日《人民法院报》)
近年来,隐性消费常被吐槽,不时见诸媒体。现实中,餐饮店隐性消费项目常见的有餐具费、餐位费、酱料费、纸巾费、服务费、烤盘费等等。收费价格标准不一,同是一件餐具,有的收两三元,有的收五六元。有消费者抱怨:“反正几个人一坐下,啥也没点就已经消费十几元、几十元了。”不仅是餐饮店,隐性消费在美容美发等行业也较为普遍。公开报道显示,由于收费项目和价格模糊不定,时常出现洗头要收取毛巾费、做护理要收取洗头费,做美容时擅自增加美容项目等收费乱象。
隐性消费,顾名思义指商家在销售商品时通过一些隐性手段,向消费者出售或变相出售给消费者可能并不需要的商品,或是在服务过程中向消费者收取服务费。按理说,商家出售商品、提供服务在向消费者收取费用时,理应事先告知消费者,让消费者拥有一定的知情权。但由于商家的一些收费项目基本上是“不合理”,甚至“不合法”,故此,商家采取“不告知”“默认”等途径,通过“隐性”的方式向消费者收取有关费用。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价格法也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隐性消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属于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是一种赤裸裸的侵权行为。表面上看,这些隐性消费的金额不大,但商家经营者挖空心思套路消费者,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危害不容忽视。
让隐性消费露出原形,监管部门责无旁贷。市场监管部门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对餐饮等服务业的各种收费项目进行核查,督促各类服务业经营者在显要位置公示服务收费项目,明码标价,让一切隐性消费露出原形,接受消费者监督,切实维护市场秩序,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对餐饮、美容美发等行业隐性收费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处罚,该曝光的曝光,该取缔经营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的取缔经营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直至给予“从业禁止”处罚,让其为无良行为付出代价,倒逼其遵守买卖契约,做到诚信经营,合理合法收费。
消费者对商家隐性消费要坚决抵制。面对商家的隐性消费套路,积极大胆检举揭发,绝不选择隐忍退让、息事宁人,任凭无良商家“宰割”。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受到消费者投诉和举报,要立即开展联合执法调查,对情况属实的坚决依法处罚,从而形成维权的强大合力,让广大群众放心、安心、舒心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