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印发指导意见推进医院安全秩序管理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为进一步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护医务人员人身安全,为医患双方营造良好诊疗环境,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推进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意见》正式印发。
《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工作措施:
全面提升安防系统建设水平。加强医院安全秩序管理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加强医院安保队伍建设,明确医院安保人员配备数量、职责范围、培训内容;推进医院安保设施建设、技防系统建设;推进医院智慧安防,运用智防手段,实现智能治理深度应用,提升安保工作的科技支撑能力。
加强源头治理。严密细致排查矛盾风险,及时梳理安全防范薄弱环节;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发挥综合治理在纠纷预防和化解中的重要作用,多元化解医疗纠纷,力争把医疗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加大疏导稳控力度,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案件。
有效预警防范。强化医院警务室建设,配备必要警力;有序开展安检工作,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完善高风险就诊人员信息共享、预警机制,最大限度防范预警危险因素。
切实强化应急处置工作。提高涉医突发事件现场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本地涉医突发事件处理流程,依法快速处置;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依法迅速受案、立案侦查,加快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审理进度,依法从严惩处;做好舆情引导,严格落实重大涉医案件“三同步”工作要求。
加强医院安全秩序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提高医院内保和医务人员自我防护能力;加大正面宣传力度,争取群众对医院安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张贴警示和提示,提高群众遵纪守法、文明就医的意识,形成健康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