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数字化的实践与优化
社会治理数字化让城市更智慧,让生活更便捷,让服务更优化,让管理更有序。数字化社会将是当下及未来的大势所趋,抓住数字化潮流,就抓住了时代的契机。在政策、技术、市场多重因素的作用下,社会治理数字化将在实践中不断优化。
当下的社会治理数字化实践
社会治理数字化虽是近年才大热的话题,但其于广大民众来说却不陌生,数字治理已经渗入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数字治理化于国家、社会、公民紧密相连。
数字化发展首先体现在人们的衣食住行之中。电子商务、移动支付的普及,实现了足不出户购物消费。家庭水电燃气缴费均实现线上支付,公交地铁实现扫码支付。在线挂号、在线问诊服务,便利群众就医。通过远程教育,让偏远地区的孩子也能享受到一流的师资力量,促进教育均等化。通过数字化防汛业务,及时发布排险信息,合理规划交通路线。数字化与人们生活水乳交融。
“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各地政府通过网上受理、“一网通办”等电子政务平台,实现网上为群众办事,避免了群众实地跑窗口,减轻群众负担。通过“一网通办”“一证通办”大大方便群众办事,缩短办公周期,避免了部门之间的相互推诿。同时电子化办公,基于程序流程的规范设计,避免了工作人员的消极懈怠和贪污腐败,同时让政务工作更加规范化、程序化、透明化、合理化。
在市场监管方面,通过整合大数据,对企业、市场进行差异化、针对性监管。基于数据收集和分析的信用记录,加大对违规、违法企业的监管,对于连续达标企业、诚信营业企业减少监管,并给予政策优惠支持。通过大数据分析,标准化指标和评价体系设置,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升级,坚持市场导向,优化营商环境,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电子政务平台拓宽群众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基于大数据整合分析能力促进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大考中,数字化防控疫情功不可没。基于数据传导,合理配置物资、人员;通过健康码、行程卡动态掌握防疫数据;通过网络爬虫实时动态数据收集,实现每日疫情精准播报。
在打击犯罪方面,通过大数据分析整合各方资源,通过数据库比对分析、关联性切入,为侦破案件带来契机。通过“雪亮工程”,基于全覆盖的监控系统和人脸识别技术,对于证据保存、抓获罪犯具有重大意义。
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的路径
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需要高度发达的信息基建做支撑。要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5G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发展是社会治理数字化的有力支撑,只有加强信息基建,大力投入科技研发,补足东西、城乡发展短板,才能真正实现社会治理数字化。要加强信息核心领域的技术研发和突破,推动产学研深入融合。
构建协调统一的数字化治理系统平台。整合各方数据资源,联通政府、社会、企业各方数据,打造一体化数据库。加强政企合作,精准数据识别,综合运用数据分析、建模、智能化数据比对系统,致力于数据的精准性、有效性、共享性,破除数据孤岛;要突出重点数据的把控和甄别,尤其是涉及社会治安、国家安全等重点数据的把控;最后,要坚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合理开发、合理利用,加强系统设置的科学性,加强对数据的保密、监管及脱敏处理。
社会治理数字化要以社会信用为依托。当下及未来的社会都要以构建社会信用为目标,通过“数据画像”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社会治理体系。通过个人信用制度、企业信用制度、政府信用制度构建全方位的社会信息体系;通过信用征集机制、信用评价机制、信用保障机制、信用奖惩机制实现信用治理发挥实效。让信用监督政府的政务管理,规范企业的良性发展,约束公民的日常行为。在市场监管方面,通过数字化分析把握市场动向、环境污染检测、科学税务管理,进行企业违法、失信记录,鼓励节能环保、合规企业。基于大数据分析,整合行业动态,优化产业结构。在政府政务方面,通过数字化信用考核评价体系监督政府行政职权,提升政府行政水准与效率,建设数字服务型政府。
社会治理数字化是大势所趋,必须稳步推进。然而,我们也应当意识到社会上相当部分老年群体、残疾人群体对于互联网、电子产品、线上平台的使用存在障碍,对于快速发展的数字化社会还存在不适应。科技并非中立,一方面,要在科技发展中考量适老化因素,加强智能软件的人性化设计,加强社会治理的人文关怀;另一方面,数字化在发展过程中也不可完全取代传统人工、实体方式,做到数字化与实体的有机结合,有侧重地布局数字化,才能更符合大众需求;最后,要推动社会治理数字化观念、方式深入人心,让数字化融入市民生活,才能促进数字化社会治理良性发展。
社会治理数字化一方面给生产、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但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数字化过程中出现的数据泄露、隐私侵权等问题,社会治理数字化过程中的数据隐私保护必须得到重视。因此,发展社会治理数字化首先要加强数据监管。而基于市场的自发性特点,政府要担当起数字监管的责任人,要形成数据存储、数据利用、数据保护全流程的数据保护制度,并通过实际行动予以落实。从长远来看,要不断完善数据保护立法、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同时将个人信息保护立法落实到位,真正发挥实效。
(作者为新华智库助理研究员、“大数据与市域社会治理研究”课题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