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专栏
习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告知单:习水陈勇毅妇产医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305503200X4,投资人陈勇毅,电话15685257555,居民身份证号码350322197712260019):
你单位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一案,本机关已于2021年7月23日作出(2021)习综执02字第035号行政处罚告知书,主要内容如下:2021年4月28日,习水陈勇毅妇产医院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聘请持注册在阜阳仁和医院的《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的郑东平为患者雷某开展B超检查、小便化验、输液治疗和盆疗等诊疗活动,诊疗活动共收费411.9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一款之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肆佰壹拾壹圆玖角整(¥411.90元);2.罚款人民币伍万圆整(¥500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你单位有权陈述、申辩。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对本行政处罚告知不服的,可以自视为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因无法联系习水陈勇毅妇产医院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委托人,我局于2021年7月29日通过中国邮政向当事人户籍地址(福建省仙游县鲤城街道旗杆巷10号)送达告知书,当事人拒绝签收,该告知书于2021年7月31日退回我局,无法直接送达你单位,现特此公告送达.本机关地址:习水县东皇街道习酒大道吉祥公司楼上.联系人:汪树强联系电话:0851-22539403。
习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9月1日
张国容:
原告原告李荣广、李忠发、李金玻诉被告张国容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三案[案号依次分别为(2021)黔2730民初2904号、(2021)黔2730民初2905号、(2021)黔2730民初290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三案的起诉状副本、民事转普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程序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三案依次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高清数字法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许芸:
本院受理(2021)黔0103民初14910号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李茂盛:
本院受理(2021)黔0103民初14912号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罗来发:
本院受理(2021)黔0103民初14914号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贾景铭:
本院受理(2021)黔0103民初14915号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张贵华:
本院受理(2021)黔0103民初14916号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周小英:
本院受理(2021)黔0103民初14908号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贵州鼎力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原告易昌勇与被告冯治飞、冯治江、贵州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龙里宏基商贸物流开发有限公司、贵州鼎力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2730民初2990号],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该案的起诉状副本、民事转普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程序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该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高淸数字法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李筱婧:
本院受理原告侯秋阳诉被告李筱婧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2021年12月15日上午9时在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金仓路8号)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文惠、贾建华、刘用文、张德容、蔡强: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诉你们保证合同纠纷五案,案号:(2021)黔0103民初14979、14980、14981、14983、1498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及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江兴雄:
本院受理原告贵州融创佳承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江兴雄、第三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730民初1687号民事判决书、督促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本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被告周耀文、朱辉:
本院受理原告日立建机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诉被告周耀文、朱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黔0181民初492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回避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10日,自答辩期满的次日起算,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
被告周耀文、朱辉:
本院受理原告日立建机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诉被告周耀文、朱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黔0181民初492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回避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10日,自答辩期满的次日起算,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
被告周耀文、朱辉:
本院受理原告日立建机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诉被告周耀文、朱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黔0181民初492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回避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10日,自答辩期满的次日起算,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
赖福泉、朱堂文:
本院受理(2021)黔0103民初8767号原告贵州海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赖福泉、朱堂文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原告贵州海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代偿款598544.49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债权转让公告:商中贵(转让方)于2021年8月28日与贵阳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其对债务人张玮毅,身份证号(440104196209220718)、广州市昊力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31563480E)、广东昊力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61847049F)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黔01执422号执行案中全部债权(具体详见转让方与债务人双方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文书)整体转让给受让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由受让方合法取代转让方成为债权人,望债务人停止向转让方清偿,直接向受让方清偿。特此公告。受让方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13985159363
贵阳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黄雷:
本院受理原告贵州中育文化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黄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730财保34号民事裁定书、(2021)黔2730民初1753号民事判决书、督促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本裁定书、判决书等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2021)黔2730财保34号民事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逾期,本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2021)黔2730民初1753号民事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江必运:
原告贵州苗都药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江必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2730民初2186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贵州墨城劳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原告顾鸿德诉被告贵州墨城劳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2730民初261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公开展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