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教育督导落实情况
本报讯(记者任文岱)9月1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去年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的贯彻落实总体情况及《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下称《问责办法》)的有关情况。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田祖荫介绍,根据《意见》部署,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进一步充实加强,成员增加了中组部、中宣部、体育总局、团中央、中国残联等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和新疆兵团均成立了教育督导委员会,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副省级领导担任主任,切实提高了教育督导的层级,形成了齐抓共管格局,教育督导已不再是教育部门一家“唱独角戏”。
据介绍,为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正加快研究出台相关配套制度文件,除了已经出台的《问责办法》,还启动了《教育督导条例》修订工作,目前正广泛征求意见;在质量保障方面,出台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办法,完善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体系,强化质量保障责任,着力兜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底线”;学校督导方面,研制《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督促校(园)长规范履职,目前正按程序报审,预计年内出台。
田祖荫表示,《问责办法》是新中国历史上首次出台的教育督导问责文件,督导权威性、有效性从制度上真正确立起来,是教育督导“长牙齿”的一大重要举措。《问责办法》明确了督导问责的对象、内容、方式和程序,实现督导问责的规范化;对约谈整改、资源调整、组织处理等作出规定,有利于实现教育督导与教育执法、纪检监察的联动。据悉,为推动《问责办法》尽快落实落地,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以多种方式组织开展《问责办法》的解读和培训,督促指导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全面启动问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