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河北省吴桥县人民法院公告 黄学洋:原告王培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于集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河北省吴桥县人民法院公告 王会荣:原告李应超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于集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河北省固安县人民法院公告 郭超群:原告廊坊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车位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1022民初8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公告郑州宏鑫机电焊材有限公司、侯洪茂:原告山东金尔泰焊材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鲁0784民初4518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第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凌河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佟新强:原告沈阳凯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1年12月10日9时在本院二楼六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黄成龙:原告沈阳凯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1年12月10日9时在本院二楼六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韩阳:原告沈阳凯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1年12月10日9时在本院二楼六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杨晓东:原告沈阳凯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1年12月10日9时在本院二楼六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巍、沈阳嘉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1年12月14日9时在本院二楼六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辽宁同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原告青岛福库电子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1年12月10日14时在本院二楼六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佟晓雪:原告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1年12月13日9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六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白景龙:原告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1年12月13日9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六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孙苗:原告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2月13日9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六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徐庆丽:本院受理原告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1年12月13日9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六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俭:原告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1年12月13日9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六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言亮:原告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2月13日9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六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蔡明:原告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1年12月13日9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六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宝生:原告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1年12月13日9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六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金京日:原告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1年12月13日9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六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怀刚:原告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1年12月13日9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六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高峰:原告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1年12月13日9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六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丽娜:原告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2月13日9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六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胜南:原告嘉里建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诉你物业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诉讼请求:一、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欠缴的物业费61425.4元及违约金8149元(合计69574.4元人民币);二、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定于2021年12月9日9时在本院二楼六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朱凯:原告陈杏义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7970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 、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1年12月23日10时在本院第4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瑞安市保胜装饰工程工作室、王水生:原告吴先喜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9102号,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 、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1年12月23日9时在本院第4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减资公告 西安美人鱼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6MA6W04KB5F经股东会研究决定予以减资,注册资本由壹仟万元人民币减资至伍佰万元人民币,请有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自登报之日起45日内前来办理相关事宜,特此公告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21年8月12日刊登的“原告周明君诉你蚌埠光速文化活动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开庭公告中送达内容应补充追加“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21年8月12日刊登的“原告蚌埠市康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郑小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开庭公告中送达内容应补充追加“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21年8月5日刊登的“原告蚌埠市星空间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诉蚌埠市光速文书活动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开庭公告中送达内容应补充追加“民事裁定书”且“蚌埠市光速文书活动有限公司”应为“蚌埠市光速文化活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