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发布劳动者追索加班工资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通讯员曾慧) 8月24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召开“涉劳动者追索加班工资类案件典型案例”线上新闻通报会,总结2018年以来该类型案件呈现出的四大特点,并针对该类型案件审理中呈现出的特点提出四大建议。
通报会上,房山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佟淑通报了房山法院涉劳动者追索加班工资类案件审理情况,并表示通过梳理发现该类型案件呈现出“用人单位败诉率较高、劳动者维权理性和能力不足、案件审理裁决难度较大、举证责任分配成审判焦点”的典型特点。
佟淑介绍,健全的规章制度与规范的管理可以从根本上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用人单位应当树立现代企业管理理念,提高社会责任感,关注劳动者的休息与健康权;同时,劳动者在提高权利保护意识的基础上应诚信守约,正确理解法律法规,合理表达诉求,客观看待企业的管理行为,依法维权。
“司法的价值取向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等方面具有重大作用。法院将注重发挥法律的适度引导作用,化解劳动关系双方的矛盾,力争使失和的劳动关系得到修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佟淑说。
在案例发布环节,房山法院燕山人民法庭庭长赵洪波从“约定加班工资基数过低,公司支付加班工资差额”“公司未提交真实考勤,法院综合认定加班证据”“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高管,追索加班工资未获支持”的视角发布了三起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高全社会对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举证责任、特殊工时制加班工资认定等方面法律法规的了解。
记者了解到,现阶段新业态劳动关系逐渐普遍,新业态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成为常态。而工作时间过长不仅导致劳动者过劳、身体损害,而且影响劳动关系的稳定和生产力的可持续发展。下一步,房山法院将持续关注劳动者权益保障,增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延伸司法职能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公正审理案件,及时总结类案社会警示价值,切实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延伸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