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发布

  本报讯(记者邵春雷) 近日,应急管理部公布《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推动工贸企业落实粉尘防爆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规定》共5章32条,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粉尘涉爆企业对粉尘防爆安全工作负主体责任,应当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粉尘防爆安全生产条件。同时,《规定》在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安全设施“三同时”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如粉尘涉爆企业应当组织对涉及粉尘防爆的生产、设备、安全管理等有关负责人和粉尘作业岗位人员进行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教育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应当针对粉尘云和点燃源这两个粉尘爆炸主要危险因素,开展风险辨识等。

  《规定》对粉尘涉爆企业建(构)筑物的结构布局、安全距离、除尘系统防爆措施、典型工艺、安全设备、粉尘清理处置、检修维修、外包作业等作了具体规定。明确泄爆、隔爆、抑爆、惰化、锁气卸灰、除杂、监测、报警、火花探测消除等安全设备,应当符合标准要求并保证正常运行。明确粉尘作业区域应当保证每班清理。对铝镁等金属粉尘和镁合金废屑的处置环节,要求应避免粉尘废屑大量堆积或者装袋后多层堆垛码放,确需临时存放的,要远离作业现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并采取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火防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