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垣曲法院巡回法庭进乡村

  本报讯(记者张志强 □孟娜) 近日,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人民法院将法庭搬至当事人“家门口”开展巡回审判,审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

  原告程某和被告荀某系亲家关系。2017年3月,经媒人介绍,原告程某儿子与被告荀某女儿相识,订婚仪式上男方给女方送款10.6万元,结婚后夫妻二人长期租住在县城;2020年,被告荀某女儿诉原告程某儿子离婚,经法官调解和好,荀某女儿撤诉。

  现在,原告程某以返还婚前送款10.6万元中的6.8万元购房款为由将被告荀某诉至法院,其理由是6.8万元是送到被告荀某家,所以被告荀某应当返还;被告荀某辩称,10.6万元全是彩礼,该款自始至终都由女儿保管使用,原告程某要求自己返还没有法律依据,且诉讼对象错误,要返还也是女儿返还,与自己无关。

  考虑该案的特殊性,法庭还邀请蒲掌乡政府包村干部及原、被告所在村委会主任到庭参与旁听。庭审现场吸引30余名群众旁听,法官就本案涉及的常见问题、相关法律法规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释法答疑,对双方存在的矛盾点进行分析和劝说,力求解开双方的心结。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又与原、被告双方村委会主任及各自亲属进行沟通,希望原、被告能慎重考虑,冷静处理,经征求原、被告意见,定于10天后再进行一次调解。

  将巡回法庭搬到老百姓“家门口”,既方便了群众就近诉讼,实现案件就地化解,也为当事人降低了成本,节省了时间,同时也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宣传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