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亮出社区矫正法施行一周年成绩单
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率大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本报讯(记者侯劲松)2020年6月,为做好社区矫正法的贯彻实施,司法部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随后,上海市司法局研究推进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2020年8月13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共同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8月20日起施行,成为全国层面首个省级实施细则,为社区矫正法有效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
上海从2002年8月开始试点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全市累计接收、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3万余人,近几年平均每年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4万余人,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均控制在0.2%以下。2020年,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为0.09%,大幅低于全国0.2%的平均水平,为维护社会和谐、保障城市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上海着眼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推进全市16个区全部成立了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厘清了社区矫正机构委托街镇司法所事项清单,明确了司法所日常工作任务。以加强机构建设为核心,创新、优化和完善了市、区、街镇三级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机制。统一设计、建设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实现市、区、街镇三级共享联通使用,设置18项执法督办要点,实现精准化信息核查反馈和业务提示督办。加强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建设,整合社区矫正中心监控、司法所监控、移动监控、电子定位监控、视频点名等5大功能,实现指挥一体响应、应急一体处置、资源一体整合。
“按需施教”的工作模式初步形成。在制定下发《关于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方案相关工作的通知》中,进一步加强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教育、个别教育、心理矫正、公益活动、适应性帮扶、未成年人教育帮扶等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探索建立了以排摸研判需求、制定实施方案、深化落实措施、评估运用效果的“四位一体”工作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按需施教”工作模式。
据了解,上海部署开展社区矫正官试点,印发了《首席社区矫正官试点工作方案》,首席社区矫正官选聘工作正式启动,突出专业化发展,积极发挥首席社区矫正官的典型引领和示范作用。
上海市司法局还印发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责任制建设年活动的工作方案》,抓住调查评估、审批事项管理、日常考核、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管理、失联查找、矫正终止、档案管理七个执法关键环节,部署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责任制建设年活动,大幅提升了社区矫正的执法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