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公告 湖南旺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天心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你单位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天人社监强催字【2020】第039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公告 长沙赢蔚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天心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你单位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天人社监强催字【2020】第042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劳动监察大队公告 长沙佳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天心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天人社监询字[2021]第0040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请接到询问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我队接受调查询问。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劳动监察大队公告 湖南飞速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天心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天人社监询字[2021]第0038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请接到询问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我队接受调查询问。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公告 张振虎:本院受理原告华庆芳与你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721民初11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亚东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公告 刘廷辉:本院受理原告阿荣旗亚东镇鑫诚信农资商店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721民初11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亚东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公告 杨秀凤:本院受理原告阿荣旗亚东镇鑫诚信农资商店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721民初11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亚东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公告 黄治华:本院受理原告阿荣旗亚东镇鑫诚信农资商店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721民初11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亚东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公告 刘长明:本院受理原告李晓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721民初12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亚东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公告 吴艳革(吴彦阁):本院受理原告孟庆礼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721民初13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亚东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公告 吴艳革:本院受理原告迟德宪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721民初13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亚东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公告 解冬生:本院受理原告赵万仁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721民初13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亚东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公告 付淑文、张长生:本院依法受理(2021)内0721民初2616号原告刘永涛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亚东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公告 张生、李淑英:本院依法受理(2021)内0721民初2886号原告孙会林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亚东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公告 玄玉莲:本院依法受理(2021)内0721民初2887号原告于亚芹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亚东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湖南亲子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白金玉):本会依法受理申请人陈赛、周红鑫、郑超、李勇与你单位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2020)雨劳人仲案字第1463号、1517号、1566号、1567号仲裁裁决书。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送达。如不服裁决,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湖南玛尚发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裴泽珍):本委依法受理申请人熊非凡与你单位劳动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组庭人员和开庭通知、关于终局裁决的特别告知、劳动争议仲裁告知书、劳动争议仲裁风险提示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于2021年10月8日10时在本会(联系电话:0731-85880234)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决。
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湖南绿洲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治民):本会依法受理申请人李虹与你单位劳动争议纠纷案现已审结。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雨劳人仲字(2021)3号仲裁裁决书。如不服裁决,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湖南旺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宗良):本委依法受理申请人夏伯贵、陶大明、林泳杏、徐恩玉、雷小林、张喜香、章华、刘福与你单位劳动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组庭人员和开庭通知、关于终局裁决的特别告知、劳动争议仲裁告知书、劳动争议仲裁风险提示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于2021年10月8日9时在本会(联系电话:0731-85880234)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决。
青岛仲裁委员会公告 青仲公告字(2020)第92-3号 熊晓丹、李洪伟: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杭州萧山京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你们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青仲(2020)第92号。组庭通知和开庭通知已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之规定,该案已审理终结,现将裁决书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事项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仲裁委员会公告 青仲公告字(2020)第84-3号 倪晓彬: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杭州萧山京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你方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青仲(2020)第84号。组庭通知和开庭通知已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之规定,该案已审理终结,现将裁决书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述事项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仲裁委员会公告 青仲公告字(2020)第517-2号青岛中豪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青岛希望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原青岛天才宝贝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青岛中豪外国语培训学校、崔梅、马君(英文名:MA JUN)、崔淑玲、崔华录、李建、李东芹、李世新、马爱华: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张元兰与你们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青仲(2020)第517号,答辩通知书等仲裁文书已向你们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之规定,本会主任于2021年6月24日指定仲裁员胡家强一人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仲裁庭定于2021年8月31日9时30分在本会第四仲裁厅(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6号B座12层)开庭审理,请你们届时出席庭审。如不到庭,本会将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上述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仲裁委员会公告 青仲公告字(2020)第518-2号青岛中豪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青岛希望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原青岛天才宝贝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青岛中豪外国语培训学校、崔梅、马君(英文名MA JUN)、崔淑玲、崔华录、李建、李东芹、李世新、马爱华: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沈明与你们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青仲(2020)第518号,答辩通知书等仲裁文书已向你们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之规定,本会主任于2021年6月24日指定仲裁员胡家强一人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仲裁庭定于2021年8月31日14时在本会第四仲裁厅(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6号B座12层)开庭审理,请你们届时出席庭审。如不到庭,本会将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上述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合肥市包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江苏惠邦泰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委于2021年4月27日15时开庭审理潘爱侠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包仲裁字[2021]315号裁决书,裁决如下: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于2021年4月27日解除;二。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申请人2020年6月至12月工资合计14000元;三。被申请人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申请人未休年休假工资1194元;四。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包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江苏惠邦泰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委于2021年4月27日15时开庭审理黄琳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包仲裁字[2021]316号裁决书,裁决如下: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二、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申请人2020年6月至12月工资合计12600元;三、被申请人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申请人未休年休假工资1559元;四。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仲裁委员会公告 青仲公告字(2021)第217-1号凌爱兰:本会已受理申请人盛世闽商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与你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青仲(2021)第217号。现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仲裁答辩通知书》《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仲裁庭组成约定书》等仲裁文书。本案适用简易程序,你的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5日内,仲裁庭组成约定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5日内。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会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上述事项自公告之日起期满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6号B座荣柏财富中心2层,联系电话:0532-85768569。
青岛仲裁委员会公告 青仲公告字(2021)第86-1号 丁杰:本会已受理申请人盛世闽商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与你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青仲(2021)第86号。现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仲裁答辩通知书》《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仲裁庭组成约定书》《变更请求申请书》《变更请求答辩通知书》等仲裁文书。本案适用简易程序,你的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5日内,仲裁庭组成约定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5日内。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会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上述事项自公告之日起期满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6号B座荣柏财富中心2层,联系电话:0532-85768569。
宿迁仲裁委员会公告 江苏安通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史硕虎与你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宿仲205号。现向你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本会的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案件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反请求、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会于答辩期满后第11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会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上述案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姚利: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2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尹清亮: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2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帅: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4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郑志强:原告沈逢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在本院6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曹俊:原告尹春燕、曹鑫钰诉被告刘文、曹俊第三人撤销之诉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9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田汤田:原告朱诚诉你仓储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6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薛渝:原告潘伟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1民初18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黄壮坤:原告瑞安市天阳塑胶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1民初6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葛帅华:原告瑞安市畅通汽车租赁服务部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1民初107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周亮:原告浙江晨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贺源、周亮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212民初695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浙江晨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公告费480元,合计505元,由原告浙江晨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潘伟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与你关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303民初2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伏乃新:本院受理原告安徽辉泰律师事务所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303民初11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曹喜民:本院受理原告陈光才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303民初58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本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杨宇: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省国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303民初135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本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耀成:本院受理原告袁道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303民初16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蒋联合:本院受理原告李吉松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303民初6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刚: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省国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303民初1986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柯:原告合肥鸿运机械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公告 李丽丽:本院受理邱建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121民初18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公告 陈玉荣:原告张磊诉你离婚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公告 信文艳、范友刚:原告张立友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于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届满,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公告 罗宇:原告赵越诉你离婚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781民初15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公告 程志永:原告陈志会、杨金诉你租赁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781民初147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公告 张磊:原告刘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依法向你送达(2021)辽0781民初50号民事判决书。公告起60日内到本院大凌河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公告 信文艳:原告周爱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依法向你送达(2021)辽0781民初138号民事判决书。公告起60日内到大凌河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公告 严华超:原告徐艺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国胜:原告张学煜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公告 徐云斌:原告覃仕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公告 曾候:原告瞿红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2802民初9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公告 胡峻铭、冯秀、牟东明:原告杨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举证和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法院公告 薛敬言、徐秀丽:本院受理原告朱广锁诉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326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遗失声明:王陈菲不慎遗失保定学院音乐学专业毕业证,证书编号:100965201505000062,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