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选题的诀窍

  编者按:论文问题是许多人绕不开的一个话题,也是大家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论文如何开题?如何写好一篇论文?本报邀请法学期刊编辑结合工作实际,谈谈看法,以飨读者。


  写论文,关键是找好的选题。没有好的选题,很难写出优秀论文。

  现在,我结合自己在《法律科学》编辑部从事36年编辑工作的经验和从事科研活动的经历,谈谈如何寻找好的选题。

  发表论文难,这是法学界许多青年学者的观点,尤其是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其实,发表论文难,主要是在法学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难,在许多普通期刊上发表论文还是比较容易的。像我们《法律科学》杂志,一年发表论文100篇左右,这里面还有不少围绕一些话题进行的约稿,但每年自由来稿超过2000篇,刊用率非常低。在这种“僧多粥少”的情况下,一篇稿件要让编辑感兴趣,首先要有令人耳目一新的题目。

  什么样的题目能让人耳目一新?通常情况下,它具有如下特点:选题新颖,学界没人研究过;角度新,从新的角度研究旧的问题;材料新,挖掘出了新材料,包括出土文献;内容一般(能达到发表水平),题目起得让人眼睛为之一亮。比如,我编辑处理过的稿件,符合题目令人耳目一新的论文有《西方话语与中国法理——法学研究中的鬼话、童话与神话》(作者支振锋)、《中国古代的乐与法》(作者张飞舟)、《度量衡的制度塑造力——以历史中国的经验为例》(作者朱苏力)、《论语言的国家塑造与宪法意义——以通用语条款为中心》(作者陈斌)。有的论文,从今天的视角看,可能选题一般,但在发表时,题目算得上很新颖,如《论法的负价值》(作者陈友清)。在大家都从法律的正价值角度研究法律价值时,忽然发现一篇从法律的负价值角度研究法律价值的论文,自然觉得选题新颖,在同等条件下,会尽快刊发。

  好的选题,大多是从阅读书籍、杂志中获得灵感。因此,阅读范围一定要广。比如,我主要研究的领域是法理学,通常情况下,除阅读法理学著作外,部门法著作会适当看一看,尤其是部门法理学。法理学的根只有扎到部门法中去,才会有源头活水,才会不枯燥乏味。比如陈兴良的《刑法哲学》《刑法的人性基础》,吴汉东的《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徐国栋的《民法哲学》《民法基本原则解释》等部门法的著述,我都读过,尽管不一定读完。

  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学科。法理学研究要想深入,视野就要宽广。视野宽广,就要大量阅读哲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历史学、伦理学、文学、科学等方面的书籍。这些方面的书籍阅读多了,法理学的研究慢慢就会深入,对问题的论证也就会扎实、丰满。以我获得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及中国法学会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专著《法律文化的数学解释》为例,该著作从数学文化角度研究法律文化,视角相对独特。

  事实上,对于我这样本科学法学专业的人来说,大学阶段就与数学“拜拜”了,如何从数学角度解读法律文化呢?这与我爱好读书,且阅读面相对宽广有关。平常,对许多领域的书,我都喜欢“翻一翻”,自然科学方面的书看到了也会认真浏览。这一浏览就觉得数学与法学有些“亲近”,可以写一篇数学对法律文化影响的论文。这篇论文写完后,我意犹未尽,找找资料,觉得还可以再写一篇这方面的论文。三番五次,我看得资料越来越多,发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最终形成了《法律文化的数学解释》一书。如今,我在这个领域“越陷越深”,做了一个“数学与法律的科学化问题研究”的课题。

  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在深层次上看往往是相通的,尤其是方法论上。如同人一样,学科之间也会得“红眼病”。当一个学科采用某种新方法,取得重大进展时,别的学科就会羡慕,就会把这个学科的方法运用到本学科领域内,迎头赶上奋勇向前。近代,当物理学运用数学方法(当然也有实验方法)取得重大突破时,别的学科也仿照物理学采用数学方法(如只描述不解释、化质为量)开展研究,并纷纷取得重要进展。因此,研究法学,一定要带“显微镜”,注意在学科内发现问题;也要带“望远镜”,在其他学科中瞭望,发现与法学相关的问题(方法),采用“拿来主义”,为法理所用。只有这样,方能避免鼠目寸光,取得重要学术成就。比如,我看到一本文学评论书籍,用各种方法研究某一文学作品。这种方法也可以移植到法学领域,用各种方法研究某一法典,比如数据安全法。

  我喜欢搞跨学科研究,从别的学科中汲取营养。但也不是绝对的。比如,十几年前,我供职的学校要编写法理学教材,因有其他事我未能参加教材编撰会议,其他教师都选了自己感兴趣的章节,给我留下了“法律本质”这一章。相比其他章节,这一章节内容“古老”,发挥余地小,不易“出彩”。但我用“显微镜”对这一章节进行仔细观察,发现不少问题值得写成论文。因此,面对旧问题,只要肯动脑子,同样能出成果,甚至会成为学术“富矿”。

  社会是大课堂,许多研究课题都可从现实生活中找到。比如我写过《除夕:中国传统的讨债日》等论文,就是从社会生活中找到的选题。生活是个万花筒,必须认真观察,深入思考,才能不迷乱,看出门道来。如果大而化之,糊里糊涂,就不会从生活中读出诗意来,更难以写出贴近社会脉搏的论文来。

  (作者为《法律科学》编审、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