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劳动法庭更好保护劳动者权益

  7月16日,全国首家经最高法批准设立的地方劳动法庭——苏州劳动法庭,正式揭牌成立。法庭将在劳动类案件审判机制改革和体系化建设上开展探索,加强劳动类案件审理的专业化程度。特别是针对互联网经济下的新型劳动业态、用工方式等开展司法研究,提升劳动争议纠纷解决效率。(7月20日央视网)

  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在苏州设立全国首家专业化劳动法庭,与苏州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法治环境分不开,就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专门审判机构,江苏苏州劳动法庭将对涉劳动争议案件从原来的“一案一研究”转变为“三审合一”,集中审理劳动争议民事案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刑事案件、工伤认定等劳动行政案件。随着平台用工、共享用工等新型用工关系兴起,涉网约车、外卖配送、网络直播等新类型案件大量出现,各种因素叠加下,苏州劳动法庭的设立恰逢其时。

  现实中,劳动争议呈现多元化、复杂化的特点,劳动争议案件增多,诉讼主体群体化及化解难度大,法律依据层次多维、政策差异明显。同时,劳动争议案件涉及大量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对法官的审判专业性提出更高要求。劳动争议案件应走专业化审理模式,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设立劳动法庭有利于更好保护劳动者权益。和谐有序的劳动关系,事关广大劳动者和企业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只有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才能最大程度激发劳动创造力,赢得发展优势。劳动法庭的设立是充分考虑当前新业态的实际情况,结合劳动关系纠纷案件的内在要求,提出的务实之举。新形势下劳动争议案件的新特点给案件审理带来新挑战,要探索解决劳动争议纠纷的新途径、新方法,提高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率,促进劳动争议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改进以往的“问题对策匹配型”做法,实行“联合审查,三审合一”的方案,将劳动争议民事案件、劳务报酬纠纷案件以及工伤认定的行政案件集中处理,将有效提高劳动案件处理的效率和水平,为新业态行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作为全国首家最高法批准设立的劳动法庭所在地,苏州要切实担当起“试验田”的角色,深刻认识和把握设立苏州劳动法庭的重大意义,持之以恒推动苏州劳动法庭高质量发展,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法官队伍,加强对类型化案件和新型法律问题的研究,把有效平衡劳资双方利益、保障新业态从业者合法权益、规范引导新兴行业健康发展的经验做法,提炼为能够普遍适用的裁判规则,创造更多在全国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的劳动审判“苏州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