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胡屯军、梁添添: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市若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组成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郭军刚:本院受理原告郭伏生与被告郭军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403民初32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周口市华夏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周口市众赢商贸有限公司,王永志,黄萍:本院受理原告周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川汇区人民法院第六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张磊:本院受理原告闫会敏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川汇区人民法院第六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雷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本院已作出(2021)豫1602民初22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沙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郑州管家婆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春霞、周金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本院已作出(2021)豫1602民初876号民事判决书,原告王春霞、周金峰不服本判决,向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薛香丽、董斌:本院受理的原告秦耀祥诉被告张树才,第三人薛香丽、董斌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因你下落不明,现公告向你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二日上午9时在本院南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苏琼仙:本院受理原告文强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诉讼请求: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婚生子文金川、文金凤归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孩子抚养费18万元)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0月22日9时30分在本院义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应诉,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
程邯香:本院受理原告郭文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吴红: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霍邱支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马艳霞:本院受理的汪生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案号(2021)甘2926民初79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日期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的15日和30日,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早上10时00分在本院龙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蒋依法缺席审判。
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彭建兵: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诉彭建兵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刘永红、王争月:本院受理耿海须诉刘永红、王争月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李发勇:陈怀琴诉你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现依照法律规定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法官承诺书等应诉材料各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毛坪法庭领取,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为送达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0月8日9:30分在本院毛坪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彝良县人民法院
李莉:本院受理原告邓泉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981民初10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法院
杨海涛:本院受理徐振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281民初3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遵化县人民法院
丁剑波:你原在本公司租赁粤BC1B45号牌车辆,因欠债未还,本单位依法起诉,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粤0303民初14280号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本单位依法申请执行,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又以(2017)粤0303执3175号案立案执行。对此本单位对你依照(2016)粤0303民初14280号判决享有债权,现本单位为了结与谭丽萍(身份证号码430203197004293042)的债权债务,特此将在该案中对你享有的债权全部转让给谭丽萍,请你自2021年3粤31日之后向谭丽萍履行还款还车义务。以上特此告知。
通知人:深圳市港深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1日
阮利英:本院受理原告宋广诉你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子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催告书霍自然资监催〔2021〕1017号
霍邱县长集镇中心学校(法定代表人:朱传银):你单位未经批准于2017年10月擅自占用霍邱县长集镇柿园村张桥组境内集体土地新建操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我局已于2020年11月2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编号:霍自然资监决[2020]1017),并于2020年11月20日向你单位送达。你单位在法定的期限内尚未履行以下行政处罚决定:1、退还非法占用的953平方米集体土地;2、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953平方米集体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貌;3、缴清19060元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我局现催告你单位自觉履行。限你单位于十日内将上述催告决定内容履行完毕,你单位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力,如需陈述和申辩的,请在上述期限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不履行催告决定,也不提出陈述和申辩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声明
遗失内蒙古莫尔道嘎台圳木制品有限公司(注册号:152100400000257),声明作废。
遗失呼伦贝尔森洋木制品有限公司(注册号:152100400000177),声明作废。
遗失中国内蒙古森工集团莫尔道嘎森林工业有限公司牙克石木材加工厂(注册号:1521041202792),声明作废。
遗失中国内蒙古森工集团莫尔道嘎森林工业有限公司 贮木场综合加工厂(注册号:1521251000642),声明作废。
遗失中国内蒙古森工集团莫尔道嘎森林工业有限公司生福处山泉酒家(注册号:1521251020004),声明作废。
遗失额尔古纳市莫尔道嘎森林工业有限公司木材装载包装物加工厂(注册号:1521251020001),声明作废。
遗失内蒙古大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莫尔道嘎分公司(注册号:1521251000608),声明作废。
遗失中国内蒙古森工集团莫尔道嘎森林工业有限公司林祥木材加工厂(注册号:1521251000546),声明作废。
遗失内蒙古莫尔道嘎台圳木制品有限公司海拉尔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700MA0R1D9BXL),声明作废。
遗失内蒙古莫尔道嘎三理木制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000MA0QYHT74A),声明作废。
注销公告
内蒙古莫尔道嘎三理木制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000MA0QYHT74A),经股东会决议终止企业经营,并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
内蒙古莫尔道嘎台圳木制品有限公司(注册号:152100400000257),经股东会决议终止企业经营,并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
呼伦贝尔森洋木制品有限公司(注册号:152100400000177),经股东会决议终止企业经营,并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