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养鸽能任性吗?法院:扰邻照样拆
虽然知道搭建鸽棚对邻居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却不主动试着处理好邻里关系,只以一句“我对鸽子有感情”拒绝拆除鸽棚。不胜其扰的四户邻居无奈将鸽棚主人老于告上法庭。败诉后,老于仍拒绝拆除鸽棚。近期,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经过两次强制执行,终将困扰居民生活10余年的鸽棚拆除。
居民“任性”养鸽 邻里不堪其扰
老于平生最大的爱好就是饲养鸽子。2004年置换到位于三楼的新房后,老于就在南阳台搭了鸽棚,鸽子最多的时候有30多只。老于说,他对鸽子有着特殊的感情,每当看到在蓝天翱翔的鸽子心情就特别舒坦。
老于是舒坦了,可楼上楼下的邻居不淡定了。鸽子需要每天放飞,每到放飞时,楼上楼下的邻居窗前满是漂浮的羽毛,还时不时地粘在纱窗上,甚至飘落在房间里、楼道里。除了羽毛,还有噪音和从天而降的鸽粪。邻居晾晒的衣服、枕套、被子常常遭到鸽粪的“无差别攻击”,对于拿着沾有鸽粪的衣服、枕套找来的邻居,老于只回一句“你自己再去洗一下好了”。
一楼住户的天井里落满难以清洗的鸽粪,二楼的孩子因鸽毛诱发哮喘,四楼的老人因鸽子“咕咕叫”整夜整夜无法入睡……大家没法忍受了,纷纷找到了居委会和物业,要求解决矛盾,让老于拆除鸽棚。然而,尽管知道饲养鸽子给邻居造成了影响,可老于的态度也很坚决:“鸽棚搭在我家阳台上,那是我的自由,你们凭什么叫我拆啊?”
忍无可忍的四户邻居将老于告到了虹口法院,要求老于将阳台上的鸽棚拆除。法院经审理认为,老于在自家阳台搭建鸽棚并饲养信鸽,妨碍和影响了四邻的正常生活环境和居住安宁。尽管老于抗辩饲养鸽子为个人爱好且鸽棚搭建于自家房屋之内,但其行使权利应当在合理的限度内,不得侵害或限制相邻方的权利。最终,法院判令老于拆除鸽棚。
鸽棚拆除一波三折
判决生效后,一楼的邻居陈某见老于丝毫没有履行的意思,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得知这一消息的老于根本不在乎,即使法院的执行通知写明要求其去法院谈话,老于也未作理睬。两周后,一张传票又寄来了。老于想了想,觉得自己手中还有张“王牌”,法院应该是拿自己没办法,于是,他来到了法院。
执行法官说:“老于,法院判你拆除鸽棚。现在判决已生效,你为什么不履行义务?”
老于对法官说:“我觉得法院判我拆鸽棚是没道理的。”
“为什么没道理?”
老于甩出了“杀手锏”:“我是上海信鸽协会的会员,我还持有信鸽协会颁发的鸽棚合格证,你说我为什么要拆?”
执行法官耐心劝导道:“‘持证’就能任性吗?《上海市信鸽活动管理规定》规定,本市实行的是文明和谐、有利于市容环境优美整洁的养鸽政策。但你养鸽时非但没有遵循与邻居和睦相处的原则,还影响市容环境、引发邻里纠纷。如果你说的合格证是真的话,我们将会向上海信鸽协会和上海体育行政部门反映,建议他们实地指导,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
老于一听,觉得问题有些严重,当即表示回去与邻居商量一下。
一周后,老于来电表示已拆除鸽棚。执行法官上门查看,发现鸽棚已拆除,但有5只鸽子养在鸽笼里。执行法官征求邻居的意见,邻居从邻里和睦角度出发,表示认可鸽子养在鸽笼里,同意案件执行完毕。
然而,让大家没想到的是,数月后,老于又偷偷地将鸽棚搭了起来。事情很快被邻居发现,大家非常生气,上门找老于讨说法,可老于根本不予理睬。邻居决定不再让步,共同向虹口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老于拆除鸽棚、鸽笼,态度坚决,没有商量余地。
执行法官再次上门,告知老于如果拒不履行,法院将采取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直至追究拒执罪。经过执行法官进一步释法,几天后,老于拆除了鸽棚、鸽笼,申请执行人对此予以确认。 (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作者单位:上海虹口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