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传来、武萍、陈圣兰:原告许春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河北省沽源县人民法院公告  于占军:原告王喜国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724民初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公告  高明:原告吴和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典。自公告之日起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武胜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蕊:本院受理韩亚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82民初8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董玉斌:本院受理董玉香诉你与董玉霞、董玉杰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冀岳诚评报字(2021)第020号资产评估报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并定公告第12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三河市然色化妆品店:本院受理曾秀凤诉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张庆平、陈颖:本院受理赵梦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姚波:本院受理于鸿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1时(节假日顺延)在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康德成:本院受理刘立净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82民初5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小萌:本院受理刘立净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82民初5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张磊:本院受理邢喜龙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1082民初69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张索迁:本院受理贾胜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燕郊高新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成、刘燚、凌标灿、程晋兰、校友嘉(北京)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和翠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燕郊高新区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陈秀丽:本院受理周树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82民初13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孙胜杰:本院受理梁德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82民初4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宋丽霞:本院受理王萍诉你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1082民初21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金龙:本院受理冯雅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82民初40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黄凡刚:本院受理三河市燕郊意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82民初2110号民事判决书及三河市燕郊意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徐波:本院受理段英英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宋立刚、高艳艳、北京华农财富资产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本院受理刘洋、张悦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冀1082民初51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长明:本院受理訾莉诉你及刘海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1082民初96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银华:本院受理王峰诉你及庞恩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1082民初86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申请人宁波市鄞州横溪兴旺拉丝厂以其遗失银行承兑汇票一份且系最后持票人为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票号3130005150441989、金额伍万元整,出票人宁波弈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收款人舟山利鹏进出口有限公司、付款行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20年9月25日、到期日2021年3月25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依法宣告该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申请人浙江诸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其遗失银行承兑汇票一份且系最后持票人为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票号3130005149460418、金额叁万元整,出票人宁波敦元贸易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途展新材料有限公司、付款行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19年6月21日、到期日2019年12月21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依法宣告该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申请人平阳县飞马制膜厂以其遗失银行承兑汇票一份且系最后持票人为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票号3130005150472425、金额伍万元整,出票人浙江驰坤贸易有限公司、收款人浙江天钢钢铁有限公司、付款行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20年12月3日、到期日2021年6月3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依法宣告该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林德宽、胡永安、万晶晶:原告瑞安市山口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诉你们与破产有关纠纷案已审结,现法向你们送达(2021)浙0381民初1443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明清:原告瑞安市瑞马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法向你们送达(2021)浙0381民初14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公告  汤浩、吴明阳:原告王振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1322民初12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汤浩从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5日内返还原告王振宇借款10万元,并从2017年5月22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至2020年8月19日,2020年8月23至借款全部返还之日按年利率15.2%计算。二、被告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本案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被告汤浩负担。”。本判决书从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公告  蔡玲、蔡静、蔡辉、俞平:本院审理原告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川支行诉你们与李建华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2021年9月13日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公告 本企业北京巧思电脑设计制作有限公司吊销已满三年,拟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现登报申明,并郑重承诺:本企业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经全面完结。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正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本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已丢失,申明作废。)本企业投资人刘学佳、贾维巍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本企业投资人刘学佳、贾维巍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联系电话:13901178779)


  通知  尊敬的川BUJ971、川BTA277车主:因车场收费系统改造,请将您停放于江油宝龙广场地下车库的爱车于2021年7月12日前移走,逾期将按照本公司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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