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新县举办“以案释法·禁毒宣传”公众开放日活动

  本报讯(□罗宗明 通讯员黄丹颖) 在“6·26”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为进一步加大禁毒宣传广度和深度,增强全民防毒拒毒意识,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人民法院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执法监督员、桃城镇中心小学师生等70余人到庭旁听一起贩卖毒品案件庭审。

  庭审以远程视频的方式公开开庭,在审判员的主持下,按照法庭审理程序依次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庭审辩论等环节,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法庭当庭判决被告人黄某江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庭审结束后,该院干警带领旁听人员参观法院一楼文化展厅、诉讼服务中心等,介绍了法院工作机制、便民诉讼电子设备基本操作及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主要成效。

  随后,该院还组织师生上了一堂以“青春无毒·法伴我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课,通过观看禁毒宣传片、课堂互动等多种方式,讲述了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和国家的危害,引导学生自觉远离毒品,珍爱生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