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颜芳:阳朔法院的“四一法官”
她一直奋战在办案一线,踏实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辱人民法官的神圣使命,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耕耘奉献。
王颜芳是广西桂林市阳朔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这名具备丰富理论知识与审判实践经验的青年法官,被阳朔县人民法院的同事们称为“四一法官”,即:
办案数第一,连续3年收结案数均为全院第一;
调撤率第一,近3年平均调撤率达78.5%,比全院平均调撤率高30%;
办案效率第一,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16.4天,比全院平均审理天数短50天;
服判息诉率第一,其服判息诉率为98%,比全院平均服判息诉率高10%。
王颜芳曾获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颁发的个人三等功奖章、广西基层法院百名岗位能手、桂林全市法院“百日清案”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她编写的案例入选《中国审判案例要览》2015商事卷,所撰写的学术论文、案例分析多次获得广西高院、桂林市中院征文活动奖项。
不忘初心,恪守信念
十年坚守谱写公平正义
2009年,王颜芳通过广西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在中国政法大学进行了为期两年的法学专业学习,后于2011年进入阳朔法院工作,这一干就是10余年。一路走来,王颜芳从一名书记员逐步成长为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再到今天的立案庭庭长、员额法官。她一直奋战在办案一线,踏实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辱人民法官的神圣使命,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耕耘奉献。
在王颜芳眼里,教师与法官都是无比光荣的职业。三尺讲台,教师教会了人们是非善恶之别;木质法槌,法官敲响了公平正义之音。“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的清正廉洁是包拯的为官初心,知是非、辨善恶、守正义,则是王颜芳作为一名法官的初心。
群众利益无小事
倾力服务解民忧
在2019年的一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因被告一直拖欠租金,原告要求解除合同,被告执意不允,双方当事人僵持不下。王颜芳考虑到如若双方解除合同,存在房屋返还及装修如何处理等问题,于是,她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然而,被告却始终以各种理由拒绝到庭,王颜芳几次上门,均找不到被告。
于是,王颜芳改变工作思路,让与被告同村的原告帮忙留意被告行踪,终于在某天联系上了被告,并和他约好当天晚上7点在其承租房屋进行调解。因为担心被告再次爽约,王颜芳带着书记员早早地就在承租房屋等候,并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当天工作结束已是晚上9点,可王颜芳的内心却无比喜悦,她说,只要此案能顺利完成调解,再苦再累都是值得的。
汗水换来丰收果,10余年来,王颜芳共审结案件1000余件,无一错案,无超审限案件和评查不合格案件,无发回重审案件,无被列为错案改判案件。与此同时,王颜芳还始终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认真做好判后答疑和服判息诉工作。
司法为民,真心付出
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2003至2004年间,辖区内有上百位业主先后购买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房屋。该房地产公司虽交付了房屋,却迟迟没有为这些业主办理相应的产权证。2019年,业主们以要求房地产公司为其办理房屋产权证为由,向阳朔法院递交了诉状。
该系列案件涉及人数众多,诉讼标的额大,为了了解房地产公司不能办证的具体原因,王颜芳和同事先后走访阳朔县不动产登记局、阳朔县税务局、阳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阳朔县房地产管理所、阳朔县国土资源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就该项目办证事宜进行了详细了解,并就有关情况及时向当事人进行反馈。
最终,在王颜芳及同事的努力下,案件顺利结案,当事人均服从判决。为了表示感谢,几十户业主代表在2020年9月将写有“秉公执法 司法为民”“为业主排忧解难 做人民满意公仆”的锦旗送到了王颜芳及该系列案主办法官的手中。2020年11月,一户业主在成功办理了产权证后,还写了一封感谢信表达谢意,称通过案件,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获得当事人的肯定,王颜芳认为这是作为一名法官最值得骄傲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