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院出台意见推动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
本报讯(记者刘国彬 □王艺涞)日前,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省法院及时兑现农民工胜诉权益,努力完善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绿色通道”,对关涉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要优先执行,执行到位的款物,要简化审批发放手续,确保农民工能及时、足额领取。
《意见》强调,全省法院要健全完善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机制,并积极加以落实。要引导农民工及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债务人在执行程序开始前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在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中,各级法院要狠抓财产调查这一核心环节,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核查债务人财产,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的“三优”原则,对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被执行人,应依法实施制裁。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又面临生存困难的案件,要对申请执行人开展司法救助。同时,要适时组织开展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专项活动,确保执行工作取得实效。
《意见》明确,当事人及有关单位、个人利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账户规避、逃避执行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全省法院要不断加强与行业协会、工会、社保、公安、住建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从根本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利益。
《意见》要求,全省法院要加强组织保障,对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要按照“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工作机制的相关要求,形成“由法院主要领导承担第一责任,分管领导、执行局长承担主要责任,执行干警承担直接责任”的工作格局。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要及时向当地党委和党委政法委报告,尽力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