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苏沪法院探索隐私权与个人信息保护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近日,浙苏沪三地法院在上海举办研讨会,探索长三角区域司法实务中隐私权与个人信息保护适法统一。

  去年年底,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建立长三角地区首个中级法院司法协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探索在加强跨域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矛盾纠纷跨域实质性化解、跨域国际化司法服务和智慧法院应用体系建设、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等方面以及党建共建、业务培训等方面开展广泛深入的司法协作。

  据悉,三地所辖的青浦、吴江、嘉善法院作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法院,目前已建立区域司法协作机制,在诉讼服务、执行联动、多元解纷、环境资源保护、互派干警挂职交流等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

  这次研讨会由上述三家中级法院主办,主题聚焦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对信息处理者侵权责任认定、人脸识别与权益保护、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认定等达成共识,以准确把握立法精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共同推进适法统一。与会者表示,本次研讨会具有“新、热、广”的特点和很强的时代意义,研讨涉及的有关隐私权、人脸识别以及个人信息的相关问题亟待法院加深认识、实践和思考,统一裁判标准,以发挥司法的引领作用,实现司法的一体化发展。同时,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的个人信息保护是一项全球性议题,如何在国际化视野下设计中国方案成为司法领域热议的重点和难点,如何在诉讼制度的设计上更好地保护个人信息,本次研讨会也为长三角区域司法审判及裁判尺度统一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