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知识产权法庭着力打造知产保护新高地
本报讯(记者李晓玲 通讯员欧阳天娇) 近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知识产权保护状况(2019年4月-2021年3月)》和典型案例,全方位介绍该院天津知识产权法庭的工作情况。
据了解,天津知识产权法庭于2019年4月1日起正式履职办案,至2021年3月31日,天津知识产权法庭共计受理案件5313件,其中2019年受理案件1795件,2020年受理案件2336件,2021年1季度受理案件1182件。受理的全部案件中,著作权案件4090件、专利案件399件、计算机软件案件221件、商标及不正当竞争案件179件,其他案件424件(包括知识产权刑事案件4件、行政案件3件)。
案件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持续增长态势明显。2020年收案较2019年增加61.5%,今年一季度收案远超去年同期。全部案件中,一审案件比重大,占收案总数的72.5%。二是案件类型多样。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的刑事、行政案件逐渐增多,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包括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垄断纠纷,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纠纷,涉及互联网黑灰产业、诱导分享的不正当竞争纠纷,以及涉及域名、软件应用市场的著作权纠纷等。三是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以及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占一定数量。2020年受理一审技术类案件316件,占一审收案总数的14.6%,较2019年增长26.4%。共计受理涉外案件46件,既有外国企业做原告的案件,也有国内当事人起诉外国公司的案件。四是众多案件涉及知名作品、知名企业、知名商标。
自成立以来,天津知识产权法庭以知识产权审判质量和效率为抓手,大力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水平,同时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实现以创新保护创新。该院在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率先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聘任了涵盖机械、光学、电学、通信等技术领域共计16名技术调查官,制定《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工作规则》,技调官全程参与案件,协助法官准确、高效查明技术事实,办案质效大幅提升。推广在互联网线上开庭模式,总结经验,制定《在线庭审规程》,规范在线庭审活动。两年来,采用互联网方式开庭询问的案件超过1000件,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参加诉讼,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阶段实现了审判工作和疫情防控两不误。该院还与专利审查天津中心,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局两级行政机关及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两级保护中心分别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并在工作中积极落实,形成全方位保护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