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什邡法院打造1∶1+N审辅分离新模式

发挥聚力效应 突破改革瓶颈


  近年来,在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中,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梳理出改革中暴露的“三难”现象。一是“管人”难,法官独立管理团队的能力短期内无法适应改革要求,导致有制度难落实;二是“留人”难,辅助队伍中的编制外人员因薪酬、发展前景与期望值有差距频繁离职,导致有队伍难稳定;三是“规范”难,各审判团队管理上相对独立,工作完成质量受人员因素影响较大,导致有标准难统一。

  追根溯源,制约什邡法院改革成效的症结不在于“案多人少”,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上的不足才是根源。为此,什邡法院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深化改革,从人员配备上“做加法”转为管理环节上“做减法”,将审判部门事务性工作剥离并集中处理,着力打造法官、法官助理、集约化服务团队1∶1+N的审辅分离新模式。


  撬动人员集约化管理“拦路石”

  什邡法院向信息化要资源,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实际应用,为抽离审判团队人员、实现集约化管理铺平道路。

  该院投入资金110余万元,实现科技法庭语音识别系统全覆盖,打造“视频+音频+文字”数据记录体系。在诉讼参与人同意的前提下,所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商事案件均实行庭审录音录像替代笔录,其他案件使用语音识别系统辅助记录。改革后,87.9%的开庭不再依靠手工记录,审判团队对书记员需求度大幅降低。

  什邡法院借助全省审判系统升级契机,结合档案数字化建设成果,进一步完善电子签章、材料流转等应用系统建设,实现扫描材料自动编目、文书一键生成、表单识别回填、档案网上借阅等10余项功能应用,一部分原本由书记员承担的人工事务被升级为自动化智能服务。

  在积极推动“四川微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方面,什邡法院多渠道宣传,积极引导当事人和律师注册“四川微法院”,至今完成网上立案3064件,占同期案件总数的34.1%,实现四川首例跨省立案,推动调解、开庭、证据交换、送达等线上功能的实际运用,降低此类事务对于书记员的依赖度。


  突破事务集约化处理“封锁线”

  什邡法院充分把握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内在要求,将原有审判团队打散重组,实现管理的集约化、扁平化。

  该院将审判团队中的书记员抽调至诉讼服务中心,组建立案接待、集中扫描、集中装订、庭审事务、集中送达、技术鉴定、速裁调解“七大团队”,各部门书记员人数由28人下降至2人,其他辅助人员数减少25%。同时,出台《审判事务剥离方案》《关于案件材料集中扫描录入的实施办法》等6部规范性文件,依托七大团队实行九个集中,即集中扫描、集中材料收转、集中送达、集中管理卷宗、集中指派、集中装订、集中誊录、集中移送、集中接待,做到审判辅助事务工作“一揽子”完成。

  目前,该院26.4万件案件材料实现流水线式处理,占全部案件材料的99%。诉讼服务中心集中收取诉讼参与人递交的材料,并交扫描中心统一制作为电子卷宗。所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商事案件不再使用纸质卷宗,实物材料从接收到装订归档,均由诉讼服务中心保管,实行审批借阅制度,将“多选题”变“单选题”,进一步强化辅助事务剥离效果,让改革真正不走回头路。


  打造专业化队伍培养“根据地”

  什邡法院以深化改革推动队伍建设,加速人才培养,增强人员稳定性,促进审判质效提升。

  该院修订权力责任清单、绩效考核细则等规章制度,明确法官助理组织庭前会议、开展调解、当庭草拟裁判文书等10余项具体职责,并在员额法官遴选中纳入相应项目重点考核,全方位推动法官助理深入参与案件审理,带动审判质效提升。如今,什邡法院民事简易程序当庭裁判率同比增长69%,承办法官当庭签发文书次数占当庭裁判案件数的95.7%,当庭送达文书数同比增加87%,平均审理天数由37.46天降至29.18天,服判息诉率由91.52%提升至93.97%。

  此外,该院还立足事务性工作实际需求,放宽辅助人员学历、专业要求,降低入职门槛,提升队伍稳定性,外包、临聘类辅助人员离职率同比改革前下降32%。通过工作效率体系,减少人员冗余,外包人员数量从30人下降至20人,人力资源外包费用由150万元/年下降至100万元/年。将人员外包节余经费投入到诉讼服务升级、诉源治理体系建设等工作中,有效提升了司法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