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长制”是耕地长效保护机制的“监督拼图”
北京市近日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培育科技与市场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牢牢守住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建立“田长制”,实行接任、离任交清单制度,把耕地保护作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2021年建设6万亩高标准农田。(4月9日《北京青年报》)
继山东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田长制”之后,北京市也积极跟进,建立“田长制”,为“田长制”的进一步铺开续力,既扩大了“田长制”的运行效力范围,也对其他地区产生了很强的再示范、再引领、再推动作用。
各地普遍建立了“河长制”,不少地方还建立了“山长制”“林长制”。“田长制”的建立,完善强化了自然资源保护机制,给遏制耕地非农化、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增添了一道重要防线。“田长”不是官,而是耕地保护的“宣传员”“管理员”“吹哨员”,承担着宣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落实耕地保护措施、对违法占地或用地行为进行劝诫、报告等义务。
“田长”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给市县镇等政府的负责人以及村干部压上“田长”的担子,会增强他们保护耕地的使命感、责任感,而配套的接任、离任交清单制度、耕地保护离任审计、考核监督措施又会让“田长”产生压力感,这种压力感会进一步转化为“田长”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知屋漏者在宇下。“田长”尤其是基层的“田长”拥有最丰富、最鲜活的信息源,最了解本区域的耕地情况,最清楚人们使用或准备使用耕地的动向。比如在一个村里,谁家准备在地里盖粮仓、建简易房、垒养殖场或者开厂,都逃不过村干部的眼睛和耳朵。如果相关用地行为或用地倾向涉嫌违法违规,“田长”就能及时发现、干预、上报,从而起到治未病或治初病的作用,能够把乱用或破坏耕地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能够有效控制耕地损失,也能降低保护成本。比之乱用或破坏耕地行为已经发展到一定程度甚至已经成为“完成时”的事后监管执法措施,“田长”的监督能够从源头上起到更好的预防和保护效果。
当然,建立“田长制”还只是第一步,确保“田长制”发挥威力关键在落实。在“田长制”运行过程中,有关部门一定要建立科学的“田长”分工履职机制,用责任分工、程序约束、巡田信息公开、述职、考核、激励、问责等措施督导“田长”切实负起责任,扎根泥土,当好耕地安全卫士。
“田长制”是耕地长效保护机制的“监督拼图”,是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有益探索和实践。希望山东、北京等地严格杜绝形式主义,真正让“田长制”落到实处,真正发挥“田长制”保护耕地的重要作用,为“田长制”积累更多经验,夯实推广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