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警罪”施行30天北京已批捕18人
本报讯(记者汤瑜)3月30日,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获悉,自2021年3月1日“袭警罪”正式施行以来,北京警方全员学习、迅速执行、正确运用,连续办理多起袭警案件,维护了民警的执法权益。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已陆续批准逮捕18人。
近年来,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过程中遭遇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案事件时有发生,不仅严重侵害民警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更践踏损害了法律权威和法治尊严。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袭警罪”作为新增罪名纳入刑法,这是我国首次对袭警行为单独设置法定刑。
对此,北京市公安局及时研究制定相关文件,明确袭警违法犯罪适用条件、行为种类、证据标准等,为全局民警正确理解运用袭警罪提供了支撑。同时,组织开展全局性培训、解读,确保全体民警正确掌握、运用条文规定,在合理维护执法权益、激励民警担当作为的同时,强调规范执法,确保法律运用准确无误。
“袭警罪”正式施行以来,北京警方严格执行“袭警罪”条文规定,连续办理多起袭警案件,严惩袭警违法犯罪行为。
与他人发生纠纷,将“矛盾”转嫁民警。3月1日,马某(男,47岁)与朋友在海淀区某饭店聚餐,其朋友因醉酒倒地不醒,群众拨打110报警求助。接报后,民警及时赶赴现场处置,期间马某与围观群众发生纠纷,民警遂进行调解,但马某拒不配合,并辱骂、推搡民警。后马某因涉嫌袭警罪被海淀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目前,检察机关已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不服从民警执法管理,暴力抗法“袭警”。3月2日,陈某(男,26岁)在昌平区某房屋中介公司殴打他人。接报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并将陈某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陈某在派出所期间拒不配合工作,辱骂、殴打民警。后陈某因涉嫌袭警罪被昌平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目前,检察机关已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逃避民警检查,驾车闯卡逃逸。3月7日,邢某(男,38岁)驾车至朝阳区管庄双桥东路铁道桥下时,遇交警检查,因车辆变造号牌害怕被查处,邢某遂驾车逃逸,并冲撞拦截警车,最终被民警成功拦截。后邢某因涉嫌袭警罪被朝阳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目前,检察机关已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北京警方提示,对于任何辱警、袭警违法犯罪行为,北京警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下一步,北京警方将进一步强化“袭警罪”学习培训,提升民警安全防护意识和规范执法能力水平,最大限度减少民警受侵犯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