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下发通知在全国推动开展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近日,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开展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工作的通知,在前期部分地区开展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开展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工作,重点包括4个方面:

  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按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指导医疗机构全面掌握依法执业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督促医疗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依法执业组织管理体系,定期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培训,提升依法执业意识。

  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指导行业组织制定、完善或落实相关行业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规范执业行为,维护行业信誉。指导行业组织探索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加强评价结果公示,营造行业内争先创优的氛围,扬优抑劣。

  创新政府监管手段。加强医疗、医药、医保监管联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药监、医保等相关部门建立部门间协同监管机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内相关单位、组织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管结果的协同运用。充分发挥信息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的作用,打造智能医疗服务监管系统。结合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行业信用评价、既往监督检查、投诉举报、不良记分等情况,建立医疗机构信用记录,公布严重失信者名单,根据信用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加强社会监督。落实普法责任,推进普法教育,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提高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社会公众法律意识。依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加强医疗服务投诉举报平台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医疗服务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提供违法违规案件线索。落实院务公开、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保障公众知情权。探索建立医疗服务社会监督员制度,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医疗服务监督。运用第三方满意度调查等方式,主动发现医疗服务中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