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法院公布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陈和秋 通讯员戴睿狄 肖志勇) 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公布“涉‘网红品牌’加盟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典型案例”。据西城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肖志勇介绍,以新冠肺炎疫情为由解除特许经营合同,法院并不一定予以支持,具体需结合案情判断。

  据了解,特许经营合同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简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简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据悉,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多发于餐饮行业。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消费者选择外出就餐的比重大大减少,一些加盟类餐饮企业经营难以为继。被特许人借故通过主张解除合同、撤销合同等方式退出加盟,要求特许人退还加盟费,甚至赔偿损失。

  肖志勇提醒,在国家有力防控措施下,疫情得到一定控制,社会逐渐复工复产,经济逐渐复苏,疫情并不必然成为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理由。他建议,特许人可以与被特许人商议,在特殊时期共同克服困难,比如通过适当减少许可使用费等方式继续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