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公告 罗宝桂:
本院受理原告夏显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222民初65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阳新法院木石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公告 余燕:
本院受理原告刘高斌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222民初79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阳新法院木石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公告 何明玲:
本院受理原告柯甲子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222民初111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阳新法院木石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四孩:
本院受理原告李广东诉刘四孩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沙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告 周素华:
本院受理原告乔全义诉你及被告梁佰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602民初135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相关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公告 李铭书、西安海泉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本院受理河南普爱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公告 勾灵美:
本院受理张金中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公告 李保海:
本院对陈慧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 冀0427民初4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公告 段伟:
本院对段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 冀0427民初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德勇:
本院对崔瑞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427民初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公告 匡世军(又名匡世君):
本院对吴海叶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 冀0427民初45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徐明:
本院受理原告任书芬与被告徐明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403民初330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士斌、成少华、申振生、河北正德药业有限公司、河北华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张新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冀0403民初2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初冬云、冯文祥:
本院受理原告申永杰与被告初冬云、冯文祥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组成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郭军刚:
本院受理原告郭伏生与被告郭军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组成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梁小兵:
本院受理原告张妍与被告梁小兵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组成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公告 李松林,康三妮,高松林,王艳美:
本院受理原告周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川汇区人民法院第六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泊头市人民法院公告 陈金生:
本院受理周秋水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交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晶:
本院受理韩少广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09民初34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樊振伟:
本院受理张艳丽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09民初32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法院公告 何艳霞:
本院受理原告丁华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滩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霍自然资监催〔2021〕18-1号
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催告书
王孝富:
你户未经批准于2018年3月擅自占用霍邱县范桥镇万郢村上庄组境内集体土地新建房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我局已于2020年6月1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编号:霍自然资监决[2020]18-1号),并于2020年6月22日在《安徽日报》上向你户公告送达。你户在法定的期限内尚未履行以下行政处罚决定:1.退还非法占用的154平方米集体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54平方米集体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我局现催告你户自觉履行。限你户于十日内将上述催告决定内容履行完毕,你户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力,如需陈述和申辩的,请在上述期限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不履行催告决定,也不提出陈述和申辩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遗失声明
本人不慎遗失天津市河东区泰榴芒甜品店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JY21200020097166。特此声明作废。
注销公告
呼伦贝尔触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号:150784000008061),经股东决定终止公司经营,并成立清算组,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