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 更正公告

  本院于2020年11月12日刊登于中国工业报,原告马冰梅与被告王强辉的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川1324民初3875号民事判决书,因保管不慎丢失,现更正在民主与法制时报上刊登,特此声明。


  湖北省来凤县人民法院公告 唐先明:

  本院审理原告钱国兰诉你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鄂2827民初62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5月31日上午10时在本院旧司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人民法院公告 胡林光、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井陉县欣元石油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民辖终1081号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小作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逾期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第二日在井陉县人民法院小作法庭开庭。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郑洋:

  本院受理原告吴蒙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虚假诉讼风险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1年6月25日14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公告 刘海全:

  本院受理聂忠贤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六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公告 朱飞翔:

  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6月7日上午9时在本院任桥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公告 刘飞:

  本院受理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你及陈云辉追偿权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6月7日上午10时在本院任桥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公告 陈云辉:

  本院受理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你及刘飞追偿权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6月7日上午10时在本院任桥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公告 马静:

  本院受理黄瑞君恤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6月7日上午11时在本院任桥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公告 杨莹:

  本院受理邹明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6月7日下午14时在本院任桥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公告 孙飞:

  本院受理陈建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公告 徐文飞:

  本院受理党建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公告 杨霖:

  本院受理原告李欣怡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522民初160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伟:

  本院受理原告贾仁国诉被告张伟、赵保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2021)皖1522民初89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告 卢光华、许大米:

  本院受理原告周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董猛、吴建军、许大米、卢光华、阙舒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纺织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邯郸市邯山乾浩商贸有限公司、郭福银: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诉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冀0403民初1118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金成:

  本院受理原告孙阳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1122民初434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新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止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公告 邹凤英、邹凤兰、扬州雅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赵路南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1122民初360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新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告 杨振、康娜:

  本院受理原告陈丹诉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名威食品有限公司、许新强:

  本院受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大名县支行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冀0425民初26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公告 周口市中邦置地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西继迅达电梯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川汇区人民法院第六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公告 张春花、赵发中:

  本院受理原告周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张春花、赵发中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纺织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遗失声明

  宾县添星现代城售楼处于2013年10月05日开具的购房合同及现金收据遗失,坐落位置:宾县添星现代城1栋一单元1503室,金额:303980元,房主:胡广野,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遗失郑奕辰 出生医学证明,性别:男,出生日期:2016年07月29日,母亲:于淼,父亲:郑德宝,出生证编号:Q230071608,声明作废。


  减资公告

  海城峰源矿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381MA10NNPL8H)经股东会决议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来的注册资金壹亿伍仟万元整减至伍仟万元整,请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出相应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

  内蒙古城智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78434140330X4)经股东决定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来的注册资金壹仟万元整减至壹万元整,请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出相应担保请求。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