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守护花开,与法童行”百场讲座进校园活动启动
浙江金华市法学会分类分层精准普及法律知识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于超蓉) “‘守护花开,与法童行’,我们的身体不容侵犯……”近日,浙江省金华市金义新区(金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胡又文为金东区世纪实验学校女生上了一堂特别的课——“我们的身体不容侵犯”。
据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提升少年儿童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性侵儿童、家庭暴力、校园欺凌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金华市法学会联合市妇联、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教育局举行“守护花开,与法童行”百场讲座进校园启动仪式。首场讲座在金东区世纪实验学校举办。
金华市法学会秘书长王罡表示,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于今年6月1日施行。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自控能力比较弱,法治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薄弱。为更好地宣传两部法律及相关知识,继首站金义新区(金东区)世纪实验学校后,“守护花开,与法童行”活动还将陆续走进金华全市中小学,特别是民工子弟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心理生理特征,分类分层开展百场讲座,精准普及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