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忠华:

  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6月15日上午10:00在本院石臼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轩杰:

  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6月15日上午9:00在本院石臼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公告 王晶弟:

  本院受理原告蔡宁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21民初226号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小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公告 陈盼军:

  本院受理原告王国才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鄂0984民初22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还所欠原告王国才36000元并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公告 马俊利:

  本院受理原告马玉生、谢玉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两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983民初1827、182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彝良县人民法院公告 冯兴华、马忠姐:

  云南彝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法官承诺书等应诉材料各一份。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毛坪法庭领取,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为送达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5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毛坪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大琴:

  本院受理曾家荣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六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公告 张海凤:

  本院受理原告朱书琴诉你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 2021)豫1681民初1049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水寨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黄亚茹:

  原告吴文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 皖1502 民初874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八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公告 李佳敏,张素华,张尚生,李坤朋: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川汇区人民法院第六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瑞林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九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 皖1503民初573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公告 霍邱兴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郑明月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522民初48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公告 黄遵奎、付军:

  本院受理原告霍邱县兴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安徽神虹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吴红、黄遵奎、付军、周明发、曾咏梅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522民初138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法院公告 叶德民:

  本院分别受理原告汪军、原告韦晶晶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两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5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徐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欢英:

  本院受理金亚苹诉王欢英抚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广府法庭开庭审理。


  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子欣:

  本院受理原告赵晓攀诉你同居关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408民初30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建勋:

  本院受理原告张大玲诉被告于锦灵、第三人李建勋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相关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公告 郭林:

  本院受理的(2021)川1303民初107号原告南充市高坪区熊运红粮油门市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二0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十五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黑龙江省同江市人民法院公告 刘运娟:

  本院受理异议申请人史宝江与被异议人刘运娟执行异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于2021年1月28日作出(2021)黑0881执异6号执行裁定书,支持异议人(案外人)史宝江异议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执行局202室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于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渝淇:

  本院受理原告邹新科诉王渝淇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纺织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邯郸市奇人电子商贸有限公司、李邯铭、李晓东、李艳敏:

  本院受理原告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荣支行诉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韩雨: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公司诉你为保险人代位求偿权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403民初402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郝继国、胡尚杰:

  本院受理原告魏县广达建筑队诉你们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6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邯郸市蓝星科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 冀0403民初30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因原告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不服本院(2020)冀0403民初3050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通知你们来丛台区法院领取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即为送达。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更正:

  2021年01月22日刊登在民主与法制时报版面的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2020)冀0403民初3359号民事判决书中“邯郸市锦江当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更正为“邯郸市锦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特此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