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石嘴山市检察院开展法制讲座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 □王钰) 近日,宁夏石嘴山市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暨隐患整治工作推进会,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赵晓丽应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理解与适用”为主题开展了一堂法制课讲座。该市百余名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代表和行政执法单位人员参加了此次讲座。

  讲座中,赵晓丽首先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立法背景及内容,并以石嘴山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有关煤矿相关责任人员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平罗县王某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等典型案例为例,对企业单位及个人可能触犯的强制命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危险作业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罪名进行了分析、解读。同时,明确了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和个人日常生产作业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重点。

  讲座结束后,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各企业负责人也表示,在今后的生产作业中,要提高法律意识,将安全生产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