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司法让家事审判更有温度
本报讯(记者徐秋颖 通讯员王雪) 近年来,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太师屯人民法庭立足本地风土民情,以“促进家庭和睦、修复家庭情感”作为家事纠纷的裁判主线,运用柔性调解,为辖区“和谐乡村”的建设贡献了司法正能量。
庭前调查,让调解有支点
“本来也就是为争一口气,既然话说到这个分儿上,家产我不要了!”王甲(化名)与王乙(化名)是亲兄弟,因父母赡养问题发生矛盾不睦多年。父母去世后,始终居住在老房中的王乙在未通知兄长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申请翻建老宅。王甲得知后,诉至法院要求继承房产份额。为了弥合二人之间的兄弟情,承办法官与当地村干部进行座谈,详细了解了兄弟二人成长的环境和家庭状况,并邀请兄弟二人敬重的舅舅张某参与调解,最终合力消解了兄弟间的隔阂,王甲自愿撤回了起诉。
为了最大限度修复家庭成员间的情感裂缝,太师屯法庭充分发挥山区乡村熟人社会的调解优势,在审理分家析产案件时,将走访基层组织进行家事调查作为调解冲突案件的前置程序,以更亲和、更能动的方式,清晰、准确、全面地了解当事人在案件背后的情感隔阂,寻找化解矛盾的突破口,并依据个案实际情况,邀请村干部、人民调解员、有威信的乡绅及当事人的近亲属等联合做劝解工作,将家事调查与特邀调解相融合,充分发挥人缘、地缘优势,促成当事人理性沟通,消解矛盾。
2020年,太师屯法庭借助基层自治组织等调解合力共同化解分家析产等家事纠纷58件,其中42件以当事人调解或自愿撤回起诉结案。
心理疏导,让审判更具温情
“跟您聊天我特别高兴,以后有时间我还会来。您的联系方式我记下了,以后我会持续关注,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妇联权益部会尽量给你们提供帮助!”1月27日上午,北京市密云区妇联权益部部长李春雨在了解李某的情况后,对李某如是说。
再婚10余年的尹某与李某均已年过古稀。2018年5月,李某身患重病,生活无法自理,因尹某年岁已高无力照顾,李某被女儿接回家中赡养。2021年1月,尹某诉至法院请求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已无挽回可能,鉴于李某的实际困难,遂从维护老年妇女权益的角度出发,引导尹某给予李某适当的经济补偿,促使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因长期卧床加上离婚变故,李某表现出明显的抑郁情绪。为了帮助李某重建积极心态,解决实际困难,太师屯法庭邀请了具有心理咨询资质的李春雨上门为李某提供心理疏导,经过反复沟通,李某的情绪有了明显好转。李春雨表示,将会持续关注李某的心理健康,并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尽快帮助李某解决实际困难。
家事纠纷之所以特别,就在于各方当事人之间不仅有利益的纷争,还交织着情感上的纠葛。在注重以情化解矛盾的同时,太师屯法庭还关注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为此,太师屯法庭建立了“家事纠纷调解室”,邀请区妇联具有心理咨询资质的工作人员参与到部分家事纠纷的调解中,合力重塑涉诉家庭的和睦,在维护当事人婚姻自由权利的同时,兼顾妇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及心理创伤的修复,既尊法,也顾情。
2020年至今,太师屯法庭共邀请区妇联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化解家事纠纷48件,为其中5名当事人提供了心理疏导服务,让温情和关爱在司法程序中传递。
换位思考,让服务更显实效
近年来,随着京郊老年人养老金的逐年增长,诉至法院的赡养案件越来越少,而在为数不多的赡养案件中,老年人群凸显出对精神赡养的渴求。
年过八旬独居的张某希望跟儿子一起生活,但两个儿子都表示需要外出打工,无力照顾母亲,希望张某能去养老院。张某伤心之余将两个儿子诉至法院要求赡养,并表示坚决不去养老院。最终,经法官劝说,张某的两个儿子同意轮流接张某到家中赡养。为了确保调解协议能够顺利执行,法官还与张某的两个儿子详细约定了接送张某的时间点、交通工具以及张某住院期间二人的照料方式,确保各方都能够积极履行调解协议。
在处理赡养案件时,太师屯法庭以“一案一方案”的调解模式,按照老人的赡养要求及子女的经济、家庭情况,将最大限度实现老人意愿作为调解方向,制定出最优化的调解方案,力争通过调解全面满足老人的合法合理需求。
2020年,太师屯法庭共调解了6起赡养纠纷,案后回访中,老人均表示自己的赡养诉求得到了满足。
下一步,密云区法院将持续探索满足辖区群众需求的家事审判方式,以维护家庭关系和谐稳定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依法裁判的同时弘扬家庭美德,助力建设“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团结和睦”的乡村家庭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