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专栏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告 曹义全:原告谢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定于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告 褚攀:原告金正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定于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告 周宗海:原告张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如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60日视为进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告 鲁正义:原告李康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公告 罗丽:原告王全荣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102民初125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桂琴:原告宋寿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102民初45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之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公告 朱文文:原告陈智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鄂1381 民初32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公告 何明珍:原告陈建广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鄂1381民初32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公告 段波:原告卢凯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鄂1381民初26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福建:原告张小飞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126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1年6月14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3审判庭公开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明清:原告瑞安市瑞马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142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1年6月14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4审判庭公开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葛帅华:原告瑞安市畅通汽车租赁服务部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107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1年6月18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3审判庭公开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孙家学:原告庄立定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105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1年6月18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4审判庭公开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熊雄:原告瑞安市联胜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102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1年6月18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4审判庭公开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汤晓华:原告戴其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100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1年6月15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8审判庭公开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刘自金:原告姜小敏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92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时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1年6月15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8审判庭公开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军:原告陈洪清、谢飞、张宇兵、戴圣东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1272、1269、1906、126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1年6月16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审判庭公开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其照:原告戴圣东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126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1年6月16日9时4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审判庭公开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朱昌满:原告吴建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126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1年6月16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审判庭公开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周兴:原告姜小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93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1年6月16日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审判庭公开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张茂:原告耿华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140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各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1年6月11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3审判庭公开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永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丘支行诉你与李艳、金根茂、郑德兵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公告 庞胜华、李小娜、李伟星、王维、任丘市华邦采暖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丘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吴光俊:本院受理原告刘晓东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燕郊人民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陈志华:本院受理原告北京万合新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燕郊人民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宋立刚、高艳艳、北京华农财富资产管理中心:本院受理原告刘洋、张悦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燕郊人民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刘远涛:本院受理原告张德才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郊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范文川、柴国东:本院受理原告郑海涛诉佐军及你们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冀1082民初60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于国庆:本院受理原告崔诗唯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1082民初78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21年2月24日刊登的案号为“(2021)浙0381民初1448号”开庭公告中案号应为“(2021)浙0381民初568号”。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21年2月24日刊登的“原告曹建”开庭公告中“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各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应为“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21年2月24日刊登的案号为“(2021)浙0381民初640号”开庭公告中开庭时间应为“2021年7月7日9时在本院第11审判庭”。